·我想和他一样捧着那只古铜色的粗陶碗,吃得呼哧呼哧地山响。
有人说,一个永远光鲜的人值得怀疑。我想,一个文字永远光鲜、唯美的人也很可疑,他一定是失真的。
现在,我是那么热爱粗粝的生活,不管是文字中的,还是现实中的。那种粗糙的、野性的、我行我素的、不加修饰的、仿佛此刻即是永久的生活,携带着身体最真实的信息。那种生活,仿佛瞬间能将你击穿。
一天下午,我下楼出去买菜。好几天没出过有暖气的屋子了,出了门才感觉干冷的空气冰砭刺骨。门口的小街在拆迁,到处都是断壁残垣。只有一家简陋的小饭馆还在坚持营业,肥胖的老板娘穿着满身油污的围裙站在门口,脸冻成了红紫的茄子。
门前的长条饭桌上,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坐在那里,脸埋在手里的粗陶大碗中,热火朝天地吃着一碗烩面,白色的热气在他头上盘旋。在这个时候吃饭,吃的一定是午餐了,他一天中的第二顿饭,或者是午餐晚餐二合一。他的身上披着一件棉絮外翻,到处都是水泥和石灰的蓝灰色棉大衣,毛领双排扣,那是三四十年前的式样。他急速吞咽的动作和他碗边上飘荡的袅袅热气让我相信,那一定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面了。就是那碗在饭馆玻璃门上歪歪斜斜地大写着“烩面5元”的面。从他身边走过,我差一点儿热泪滚滚。
突然想起尼采。他在都灵的广场上看到一个车夫用鞭子抽打一匹病弱的老马,他扑上去抱着老马失声痛哭。那一刻,他分明觉得自己就是那匹备受欺凌的马。
再次回过头,看那个吃面的人。此刻,天那么冷,他手里的那碗面那么热,那么烫。他身边那个生冷不忌的老板娘,有一种粗糙的砂石般硌人的妩媚。
这一刻,把脸埋在这一碗面中的时光是温暖热烈、舒心舒肺的。而狼吞虎咽下这一碗面的时光,那么长,又那么短。长得可以勾引一个人为它前仆后继,永不消停地走完长长的一生。又短得还未等到吃下这碗面的人擦干嘴角的油花、打完两个饱嗝,就要推开筷子,投入一天中的下一场战斗。
人生的全部意义,也许不过就是一碗面而已。
我忽然好想跑过去坐在他身边,坐在那个露天的油渍满面的长桌边,陪他吃一碗面,我想和他一样捧着那只古铜色的粗陶碗,吃得呼哧呼哧地山响。因为,他就是我的兄弟,就是我自己,就是另一种可能的我自己。
两碗热热的面,两个心意相当的人,那已经是世上最动人的景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