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至宋元:江湖萌芽时期(5)

明中叶,移民和流动人口增多,虚拟家族观念大有用武之地,不用改变制度,只要改变角色概念,把非血缘对象当做血缘角色,制度便能维持不变。随着移民社会扩大,文化重心就从家族主义过渡到泛家族主义。所谓泛家族主义,就是非血缘性的家族主义,不讲血缘,只讲家族制度,凡事用家族比照或外推。

结义传统是儒教的延伸。其实,先秦儒学早已隐含超越家族的结构主义因素,譬如,“家国同构”“百善孝为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比照家族类推国家政治原则。所谓结构式的泛家族伦理,就是以家族符号和制度诠释公共事务,核心是以父子关系推论社会关系。父子关系包含等级性和根源性,即价值的次序和价值的源泉,为儒教所看重。歌曲《酒干倘卖无》说:“没有天哪有地,没有地哪有家,没有家哪有你,没有你哪有我”,简直就是儒家价值观念的绝佳诠释。等级性和根源性正是儒教要为天下定义的共性,变成君臣、官民、夫妻、兄弟、师生、师徒、朋友乃至一切社会关系的共性。它使一切社会关系格式化,形成“长幼有序”“尊老敬贤”“百善孝为先”的局面。父子关系是一个元规则,一切社会关系均以父子关系类推而成,这样天下就变成一个等级森严的大家庭。皇帝称“天子”,地方官称“父母官”,长辈朋友称“叔叔阿姨”,邻居称“大伯、二婶”,师生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天下没有外人,人人一家。这是经典儒学隐藏的泛家族主义结构。

但是,儒教虽有外推家族的理念,却很在意血缘家族。儒教制度始终以一姓一氏的繁衍为最高目标,称作“薪火相传”。如今乡下盖房子,头等大事就是祭祖和立门楣,门楣多刻写“某某衍派”标识血统。家族是社会的基本组织单位,儒教赖以运作的社会细胞。对儒教来说,家族是目的,家族理念泛化是手段。

与儒家相比,江湖结义就不那么斯文了,搬家式地从家族往外移植,它的泛家族主义路子走得更远,除血缘不可更改外,几乎全盘移植家族组织模式,生成会党、作坊、行帮等的仿真“家庭”,产生祖师爷、师爷、师父、师娘、师兄弟、师姐妹……并有严格的辈分制度和家族谱系。这是一个彻底的家族化系统,除血缘之外,家族的一切应有尽有。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