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章的“欺骗对手”中提到过一个最后发展成欺诈的严重欺骗行为。这一章要讲述的是还不足以构成欺诈的“撒谎”行为。
“撒谎”也分很多种。
有为顾及对方而撒下的谎言。比如医生告诉女人:“你丈夫患的是癌症。”女人为了顾及丈夫的心情,就告诉他:“没事的,医生说是胃溃疡。”
也有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撒谎。比如自己花了100万日元买了一个古董,后来同样出价100万日元卖了出去。但是后来才发现那只是一个一文不值的赝品。
在交涉的过程中最严重的就是撒下让对方蒙受损失的谎言,绝对不可以撒下这种谎言。一旦撒谎了,就会在以下3个方面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
【交涉过程中不可撒谎的原因】
①谎言迟早会被对方揭穿,揭穿后,感情对立就会恶化。
②如果在交涉途中被揭穿的话,感情就陷入僵局,之后的交涉就变得非常复杂。
③如果在交涉达成后被揭穿的话,受到对方负面评价的可能性非常高。
接下来逐个进行详细说明吧。
这句话重复很多遍了,谎言迟早会被揭穿。就算对方没有直接问你“撒谎了吧”,也有可能已经被揭穿了。如果对方知道你撒谎了,换作谁都会很恼火。
如果在交涉中掺杂这种行为的话,势必会到处碰壁。
如果在交涉的途中谎言被揭穿了会是怎样呢?之前建立起来的信赖关系瞬间就会土崩瓦解,感情会陷入僵局,之后每次开会的时候,对方都会疑神疑鬼。接着,交涉就复杂化了。
在交涉后谎言被揭穿是最麻烦的。因为就算结束后,交涉时的印象依旧留在当事人的记忆里。如果给对方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对方就非常可能给出一个很差的评价。
有句谚语叫“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好评价很难散播,但坏评价却传播得非常快。特别是在这个SNS(社会性网络服务)发达的年代,这种情况就尤为明显了。
人和人的关系都是相连的,交涉的印象也是口口相传的。所以,不仅仅是大范围的交涉,就算是小范围的交涉也不应该只注重眼前的利益,去做一些荒唐的事情。
虽说交涉中绝对不可以撒谎,但是也没必要把什么都100%老实地说出来。比如和同行企业交涉的时候,开始向对方介绍一下自己公司之前的业绩吧。
【模式 A】
你:“跟A公司合作过。”
对方:“呵,那真是不错啊,A公司可是业界最大公司,是什么合作内容呢?”
你:“哎呀,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订购了100个零部件而已。”
对方:“合作时间长吗?”
你:“没有,也就上个月刚开始的。”
这样一说的话,对方就会认为什么啊,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既然对方没有问,就没必要特意讲一些对自己不利的信息。
在交涉谈话中,与其100%老实地将实际情况告诉对方,不如像下面的模式B这样进行介绍,重点是在不撒谎的基础上展示自己的优势。这样对方的信任感才会增加,交涉才会往有利方向发展。
【模式B】
你:“跟A公司合作过。”
对方:“呵,那真是不错啊,A公司可是业界最大公司,是什么合作内容呢?”
你:“订购了一些精密零部件,我们公司使用的是拿手的最顶尖技术。”
对方:“呵呵,怎样的最顶尖技术呢?”
你:“是获得过专利的叫XX的技术。如您所见,前来咨询的也越来越多了。”
稍微改变谈话方向的话,给对方的印象就截然不同。
[必胜法则]
虽然不可以撒谎,但如果100%老实告诉对方的话,也有可能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