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派社会与正派的人(4)

作为社会中的人,每个人都追求“在他者中的自我存在”,我们既可以从他者那里赢得“荣誉”(honor),也可以从他者那里遭致“羞辱”(humiliation)。以色列政治哲学家马格利特说,虽然荣誉和羞辱在人类生活中都占据着核心位置,但是相比之下,消除令人痛苦的恶(羞辱)要远比创造让人愉悦的善(荣誉)更为紧迫。

对于分分秒秒生活在现代国家中的个体来说,最大的他者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无处不在并且自始至终影响甚至决定着我们生活远景和性格养成的政治制度。因为不是生在北京,所以即使舍身救人也无法享受最为基本的灾后救济,因为没有北京户籍,所以即使拥有完整的学籍也无法在北京参加高考。凡此种种,借用马格利特的观点,就是赤裸裸的“制度性羞辱”。

所谓“正派社会”就是“制度上不羞辱所有人”的社会。对于一个民主社会,它的正派就体现在“保护社会成员不受自由市场的羞辱”,比如“重视贫困、无家可归、剥削、恶劣工作环境、得不到教育和健康保障等等”。而对于一个正在迈向或者宣称准备迈向民主的社会,它的正派就还需要表现在保护社会成员不受肆意妄为、不受约束的政治权力的伤害。

我们曾经有过正派的人,他们堂堂正正,自尊正派,慎言笃行,有耻且格。但是社会并没有保护好这些正人君子。从“三纲五常”,到“红五类”“黑八类”,再到城乡二元户籍制,总有一部分,甚至是大部分人被排除在外。

也许时间会促成正派社会以及正派的人快点出现,就像米歇尔所说:“我也许没有机会实现梦想,但也许我的孩子们会有……也许我的孙子孙女们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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