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汀的《理智与情感》是她出版的第一部小说。它前后写了七年时间,始于18世纪90年代末,终于1809—1810年,在此期间,小说中的达什伍德家族所经历的许多生活变迁也发生在奥斯汀身边的妇女身上。随着父亲于1805年的猝然离世,简、她母亲和她唯一的妹妹(她有六个兄弟)被迫仰赖亲戚的善心过活,先是与她的二弟弗朗西斯及其妻子共居一室。她的三弟爱德华在16岁时已被过继他人,成了肯特郡的一座大庄园戈德漠尔沙姆(Godmersham)的继承人。女人们经常拜访那里,最终定居在查顿(Chawton),这是那座庄园中的一座村舍,《理智与情感》的写作就是在那里完成的。奥斯汀笔下的人物所栖身的日常世界的实际景观都是她所习以为常的:她就居住其间。它们是相同类型的村舍和庄园宅第,坐落在巨大的庄园之上,有花园和公园,她可以在其间步行或骑马。一个人属不属于那里是一个地位问题,但人们如何获得、保持或失去那一地位则始终是个狡猾的命题。正如爱德华·科普兰(Edward Copeland)在其小说的编者引言中所提醒我们的:“在奥斯汀看来,18世纪90年代的社会等级似乎更加为地位之标志所无限困扰,这种地位是相互矛盾的,既不可转让,当然,又已经处于隐蔽的转让之下。”正如一处万能的布朗式的风景在其绿草青青的田野、野花种植和小树林之下隐藏着基础的规划和秩序一样,奥斯汀每部作品中都有一些人物在调遣其隐秘之地以重新协调其生活,尽管会有种种际遇,如不如意的秘密订婚、私生子或财富的丧失。这些内在风景通常反映在用于小说的场景选择之中,而《理智与情感》的电影则提供了外在的风景。
奥斯汀认为风景是其小说场景中的重要考虑因素,这一课题已得到充分的研究。阿利斯泰尔·M.达克沃思(Alistair M. Duckworth)在其《庄园的进步》(The Improvement of the Estate,1994年修订版)中讨论了奥斯汀在其中进行写作的哲学、政治和社会环境,以及此环境在其对作品中的土地利用态度里的含意。他辨识出18世纪末的两类公园爱慕者:那些偏爱“万能布朗(1715-1783)的广阔公园风景的人”以及那些“追求野外景色的、对如画的风景充满狂热的人”。达克沃思引证了几位同时代作家对其风景描写的影响,包括霍勒斯·沃波尔(Horace Walpole,1717-1797),他是位辉格党人,认为英式园林是一种解放的表达,而受管制的法式风格带着专制的意味。站在如画风景一边的是威廉·吉尔平(1724-1804),他遍游英国,撰写了《观察》(Observations)一书,在书中,他为想追寻他足迹的读者提供了方向。他将他们引向具有“粗犷的景色”和“不规则的、点缀着废墟的水池”的风景地,并为他们提供了欣赏艺术和自然中的如画风景的放逐公式。1818年,奥斯汀的弟弟亨利描写她说,她“在很小的年纪便倾心于吉尔平有关如画风景的描写”,毫无疑问,她也对沃波尔有所意识,他的著作会“在贵族的图书室中找到”。这位作者还生活、工作在这些风景之中:“在查顿,詹姆士一世时期的房屋的正规园林在1763年至1785年间已为一种更加现代的风景所取代。在戈德漠尔沙姆,一座帕拉第奥式房屋坐落在一个位于两块树木茂密的开阔高地之间的公园中,在其中的一块高地上,一座多利安式庙宇为那一景致提供了阿卡迪亚人的气息。”奥斯汀使自己笔下的人物在读者眼中栩栩如生,不仅凭借的是她描写会话的天赋,而且还凭借的是她对他们的行事方式以及他们所居住的周边环境的优雅描绘。将此译为电影语言,需要作家和导演愿意钻研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英格兰语言和视觉风格。李安这位台湾导演此前还从未执导过英语电影,他选择拍摄一部英国文学经典,乍一看也许有些古怪,但他心甘情愿地让自己沉浸在那一时期以及他对传统中国视觉审美的理解中,这使他作出了一个极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