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日子的所见所闻,是林薇从来没有过的。
她总算见识过那些浮华了,各式各样的浮华。
白天是美满宁静的大宅,郁郁青青的草地,丰茂的树林,沿路栽满茉莉和姜兰的小径,一切的一切都是高尚的,有益身心的,妥妥帖帖的。
夜里又变成闪烁着银光的Ash,冷气冰冷,场面炙热,音乐震耳欲聋。一场场欢宴之后,清洁工收走成百上千的空玻璃瓶,擦掉各种匪夷所思的痕迹,酒水,蛋清,以及说不清的液体。待到黎明降临,只剩下暧昧的气味,依稀能分辨出的只有香水涩涩的尾调和变了味的酒精。
待到凌晨回家,看到的却又是五十年前建的旧式里弄,经过多年的增建修补,拥挤得看不出原先的结构,推窗出去就能摸到对面人家晾着的衣服,隔着薄薄的板壁,又传来邻居往痰盂里小便的声音。林凛半夜起来打蚊子,顺便问她:“晚饭剩下几个馄饨,姐你要不要吃?”
林薇暗暗自嘲,就是这样,她也丝毫没有精神分裂的迹象,更没有抱怨自己的投胎技术差,是不是可以算是坚强了呢?
或许她的神经是足够强大了,但缺觉却是不可回避的事实。
那几年,上海的夜场只能开到凌晨两点,林薇也是那个时候下班,再加上回家路上的一个小时,躺倒在床上的时候几乎已是黎明。上午九点钟,又要到韦伯家点卯,真正能够睡觉的也就是四个多小时。开头那几天,她仗着年轻,还不觉得什么,该干吗干吗,但一夜接着一夜地熬下去,日子一久到底还是扛不住了。
每天午饭后是她陪莎丽读书的时间,那几天读的是狄更斯,简略版的《双城记》。书一摊开来,她就觉得头疼,起先还当是狄更斯讨厌,渐渐地,发觉必须皱着眉、咬着嘴唇才能打起精神睁大眼睛,这才知道自己是真困了。
书翻过两页,莎丽吵着要上厕所,林薇如蒙大赦,放她去了。
午后宁静,林薇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越窝越深,才合了合眼就盹着了。 一直等到女佣来喊,她才猛地醒过来。
“莎丽哪儿去了?”女佣问她。
她一脸茫然地说不知道,同女佣一起楼上楼下各个角落地找,却遍寻不着。林薇顿时紧张起来,让女佣在房子里等,自己苍白着一张脸出去找人。韦伯家住的别墅区就像是一个迷宫,每座房子都是差不多的样式,植物又多,她转来转去几乎迷路了。
越是着急,时间就过得越快,好像一眨眼的工夫,太阳就已经西斜。她想起来要报警,好不容易摸到路,一路回去。跑到韦伯家门口,正好看到韦伯太太把车倒进车库,开门从车上下来。
林薇知道事大,上前坦白。女佣也许是从屋里看见了,也张惶地跑出来,指着林薇就要告状,无奈英文不好,半天只蹦出几个单词:她,她,莎丽,莎丽。
韦伯太太问林薇怎么回事,林薇正要说,却看到莎丽迈着两条瘦伶伶的腿悠闲地从房子后面绕过来。
一时间,林薇和女佣,面面相觑,韦伯太太更是闹不清这唱的是哪一出。
莎丽看着这三头两面的架势却很淡定,说:“我和林薇下午去俱乐部打保龄球,我走的时候忘记还鞋子,她帮我去还。”
女佣还想解释,被莎丽瞥了一眼,就不说了。林薇也被这小丫头震住,有点明白她的意思——我跟林薇是一起的,你自己看着办吧。她不禁心生佩服,这谎扯得有故事有细节,还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这丫头他日必成大器。
事情总算给圆回来了。五点钟,林薇收拾了东西准备回家。莎丽吧嗒吧嗒地跟了出来,林薇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自顾自地把自行车推到大路上。
“林薇。”莎丽终于还是开口把她叫住了。
“啊?”
“明天下午别看书了,出去玩,好不好?”
林薇闻言抬头看看莎丽,莎丽也看看她,一副“你知道我什么意思,咱俩心照不宣”的样子,这言下之意就是要她投桃报李了。
“哦,别太远就行。”她这样回答,跨上车走了。说谎是不好,被要挟更加要命,但她少不了这份工作,也只能折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