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云志序(3)

四,和平改革

胡适认为,和平改革是自由主义应有和必有之义。他指出,“现代的自由主义正应该有‘和平改革’的含义,因为在民主政治已上了轨道的国家里,自由与容忍铺下了和平改革的大路”。容忍批评和反对的意见,容忍反对党,尊重少数人的权利,这些正是和平地改革政治社会的唯一基础。胡适认为,和平改革主要有两个含义,一是和平转移政权,一是运用立法的手段,一步一步地做到具体的改革,一点一滴地推动社会进步。这两点,都是因为允许批评和反对的意见,允许反对党,才能做到。因为有批评和反对的意见,有反对党的批评与监督,才会有政策和法律的改进和修正;因为有反对党对立的存在,人民才有选择的机会,才有可能通过人民的选举投票而实现和平地转移政权。

以上说的是胡适自由主义的政治思想的几个要点。此外,我还想谈谈也许并非不重要的其他几点意思。

我们常常听到一种说法,说近代中国民主政治之所以失败,是因为那些主张民主政治的人们都力图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而不顾中国的国情。我一直认为这个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从清末的政治改革、立宪运动到民国时期各次改革运动都不能说是照搬西方的现成制度模式,只能说是参考借鉴而已。其参考借鉴的程度自然有多少大小的不同,但都不是原样照搬,是可以肯定的。以往的民主政治的种种失败,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缺乏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或者说,支持民主政治的社会力量不足。早在清末,梁启超就呼唤那个所谓“中等社会”,在近代中国,迟迟没有形成和成熟起来。这才是民主政治之所以屡屡失败的真正原因。胡适长期背着“崇洋媚外”和“全盘西化”的名号,人们更是不假思索地认定他的政治思想是全盘照搬英美的制度模式。其实,这是根本没有的事。我们只能说胡适主要参考借鉴的是英美的民主政治,而不能说,他要全盘照搬英美的政治制度。胡适曾明确地说过,他不赞成把英美的制度原样搬到中国来。从“好人政府”的主张,到劝蒋介石把国民党一分为二,他提出的所有政治改革的主张都不是英美的现成品。胡适一方面不赞成照搬英美或任何其他西方国家的现成政治模式;另一方面,他也不赞成因强调中国的特别国情而屏弃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他曾说,没有自由的“自由”,没有民主的“民主”,就如同没有赵子龙的《长板坡》,没有诸葛亮的《空城计》,那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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