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重视同等学力,不仅表现在聘请教授方面,还表现在招收学生上。他虽然不管具体事务,却对许多事情非常留心。比如每年招生结束以后,教务处总要发出大批公函,向考生所在学校查询文凭真伪,如果发现假文凭,便照章开除。但这件事操作起来十分不便。有的学校根本不存在,发出的公函只能石沉大海;有的学校回信后,学生已经上了半个学期的课。他不忍心开除这些学生,便建议教务处看看他们开学后的成绩,对学习好的从宽发落。然而教务处的人却不愿开此先例,“所以我们只好硬起心肠来干那‘挥泪斩马谡’的苦戏”(《胡适全集》第二十卷,第185 页)。后来,胡适还发现在学生遗弃多年的杂物中,有一个大学的公章和一枚校长的私章。这显然是伪造证件的证据,然而作伪者早已毕业。
另外,他还听说四川有位校长每次外出,都要带些空白毕业证送人。起初他还不相信,1929 年他在北平,一位本家居然同他商量,让他的侄子去考清华。他听了很吃惊,说自己的侄子初中刚毕业,怎么可能去考清华?对方说,一位朋友是中学校长,他可以办一张高中毕业证。胡适气愤地说:“我们家的子弟怎么好用假文凭!”气愤归气愤,但面对这种情况,胡适知道这种文凭的确是“真”的,无论怎样去查,也不能证明其假。
胡适认为,这种状况从根子上说与教育部有关。当年教育部废除具有同等学力者可以报考大学的规定,才使假文凭泛滥起来。如果不能容许具有同等学力者报考大学,就等于“政府引诱青年犯罪”(同上,第188 页),就不会从根本上消灭假文凭现象。
重视同等学力,是胡适的一贯主张。1934 年,他在《大公报》发表《谁教青年学生造假文凭的》一文,把上述事实和想法写了进去。1937 年7月,他在庐山谈话会讨论教育问题时,又提出承认同等学力是“救济天才,以阻止作伪犯罪”(《胡适日记全编.6》第694 页)的好办法。
只有唯学历,才有伪学历。看看胡适对同等学力的重视,对于如今治理办假证现象,也应该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