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北大 7

由于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由蔡元培、蒋梦麟、胡适、任鸿隽、赵元任和顾临、孟禄等人组成,因此胡适和傅斯年最后拟出一个具体方案,提请中基会讨论通过。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中基会与北大每年各提出二十万元,以五年为期,双方共提出二百万元,作为合作特别款项,专作设立研究讲座及专任教授及购置图书仪器之用。”胡适解释说: “这个合作办法的一个主要项目是设立‘研究教授’若干名,其人选‘以对于所治学术有所贡献,见于著述,为标准’,其年俸‘自四千八百元至九千元不等,此外每一教授应有一千五百元以内之设备费’。研究教授每周至少授课六小时,并担任学术研究及指导学生之研究工作。研究教授不得兼任校外教务或事务。”(同上,第501 页)

据胡适日记记载,经过半年左右的反复商讨,最后决定聘请十五人为研究教授。他们是:汪敬熙(心理学)、王守竞(物理学)、曾昭抡(化学)、刘树杞(化学)、冯祖荀(数学)、许骧(生物学)、丁文江(地质学)、李四光(地质学)、刘志扬(法学)、赵乃抟(经济学)、周作人(文学)、刘复(文学)、陈受颐(史学)、徐志摩(文学)、汤用彤(哲学)。1948 年北大五十周年校庆时,胡适对蒋梦麟有过这样的评价:“话说民国二十年(1931 年)一月,蒋梦麟先生受了政府的新任命,回到北大来做校长。他有中兴北大的决心,又得到了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的研究合作费国币一百万元的援助,所以他能放手做去,向全国去挑选教授与研究人才。他是一个理想的校长,有魄力、有担当,他对我们三个院长说:辞退旧人,我去做;选聘新人,你们去做。”(《胡适全集》第二十卷,第271 页)辞退旧人是得罪人的事情。蒋梦麟勇于承担此事,除了职责之外,还与他的人格追求有关。蒋复璁说,蒋梦麟是“以儒立身,以道处世,

以墨治学,以西办事”(台湾《传记文学》第五卷,第二期第46 页)。专门收集学者趣闻逸事的《学林散叶》有类似记录:“抗战中蒋梦麟当北大校长,曾说自己平生做事全凭三子:‘以孔子作人,以老子处世,以鬼子办事。’所谓鬼子者,洋鬼子也。指以科学精神办事。”(《学林散叶》第364 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年版)这里除了“抗战中”三字尚可存疑外,其他内容无大出入。另外陈雪屏也说:“他尊重个人自由:凡个人行为之不涉及公众权益者,他绝不过问或批评;凡他的同事在分层负责的范围内所决定的事项,他从不挑剔或干预。他信服老庄的道理,对于屑细的是非之争与成亏之辨看得很淡。因此他能够超脱于复杂的人事纠纷之上。”(台湾《传记文学》第五卷,第一期第11 页)难怪胡适要说,蒋梦麟是一个“有魄力、有担当”的理想的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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