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气芬芳如美妙音乐。在迷药师的实验室中随时可嗅到各种奇异的气味,这些气味有时是很恶心的,但它们却常常发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尤其是中世纪,那时的迷药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传统印象中,中世纪黑暗一片,宗教裁判、禁欲、打击异端、黑死病、贫困等等,但在医学史上,中世纪不失为是一个“另类”的黄金时代。在这一时期,迷药、巫术和炼金术大行其道,只要不冲犯薄纸一般的“亵渎神祗”的禁忌,任何形式的寻欢作乐都可肆无忌惮地公然进行。
13世纪的宗教历史学家贝赫特·弗莱堡在他阐述中世纪的历史就是上帝的迷途经历的观点时,曾论及当时的世俗生活。在论述中他充满了愤慨:
即使是夫妻之间也沉溺于肉欲之欢,旺盛而无耻的欲念使他们以卑鄙的手段互相抚触对方的身体,以便激起对方再度燃起欲火。他们还经常自行调制或向巫师、巫婆求救,以获得那些能够使肉体骚热的食物或饮料。
弗莱堡在他的著述中以大量篇幅描述了这些耽于声色的男女们,事实上,他也非常清楚,当时的整个社会生活氛围就是如此。从皇宫到平民百姓家中,从隐秘的修道院到花街柳巷,迷药之类的东西都已被广泛使用。他之所以愤慨,乃是因为在迷药刺激下而产生的欢愉不是以生育为目的,而只是为了寻欢作乐。他认为,所有不以生育为目的的性爱都是不纯洁而罪恶的。
他说:“如果夫妻都想要子女,但丈夫无能或妻子不孕时,这时使用不正常的刺激手段或服用迷药以使性事强烈,增加受孕机会,这都属于正当行为,上帝不会视之为罪孽。”
很明显,纵情淫欲的中世纪也有着传统的纽带和杠杆在制约它的生活秩序。迷药虽是好东西,但只能用于生育繁衍。如果单纯用于寻欢作乐,那就是罪恶。所以,为了回避这个“目的”方面的不便,那时候所有的盛大声色欢会或偷情行为都有一个纯洁的借口,那就是对繁殖女神的供奉和祈祷。中世纪的黑暗不在于社会生活,相反,那时的社会生活非常开明。中世纪的黑暗在于思想的专制和风气的虚伪。
巫婆也是异端,因为她们在充当炼金师的角色,秘密调制一些违反上帝旨意的酒料、药物,使人们使用后发生迷幻,动摇对上帝的信仰,转而信仰一种超自然、超宗教的神力,转而怀疑上帝叫人们禁欲是否正当、合乎人性。
其实,禁欲与纵欲这对矛盾为何在中世纪结合得如此完美而无冲突?这正是将布鲁诺和巫婆同列为异端的思想基础。在中世纪的许多典籍中,我们能看到,修道院中同样时有纵情肉欲的案例发生和记述这些案例的故事,更有神职人员与俗世女性频频偷情的记载。这些事实在许多偏僻小镇和乡村甚至被认为合情、正常,只有贵公、王族云集的欢会才会被视为罪恶。由此可知,禁欲实际上是禁锢思想自由,是礼仪上的禁忌;而纵欲属于生活的琐事,只需善加掩饰即可。当时,从王宫到乡野,男女间的群欢之宴几乎习以为常,却惟独不允许巫婆插手世俗生活。因为,据说巫婆手中掌握的迷药就是诱人走上异端的东西。
“圣女”海德嘉尔·宾根就被认为是巫婆,在其著作《治疗学》中她就有专章阐述葡萄酒所具有的迷药功效:
葡萄酒为大地之血。就仿佛人体内有血流一样,大地中也潜流着血液。葡萄随着血液,快速从胸膛进入脊髓,让脊髓燃烧发热。灼热的脊髓,将情愫的火焰传达给血液,使全身飘起红焰。因此,当饮用高贵而强力的葡萄酒时,必须要掺水,才能缓和那火焰的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