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的私人逻辑会体现在外

在我八岁那年,我的姐姐萨莉有一次突发奇想,给我穿上公山羊绒衣,要我装扮成她们高中啦啦队的吉祥物。我的任务很简单,就是在中场休息时跟着啦啦队员们跑到篮球场上,面对着座无虚席的本地运动馆看台观众,表演五秒钟的威廉姆斯维尔比利斯队加油口号,同时做一些手部动作。几十年过去了,我还忘不了那句口号:“篮筐,篮筐,进球,进球,进球。威廉姆斯维尔中央高中,我们要更多!”

五秒钟和几个手部动作——这算不上是什么莎士比亚级别的表演要求。估计任何一个小丑都能做得来。

但我偏偏还是掉链子了。就这么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角色,我还是把手部动作搞错了。当我意识到自己的失误时,我僵在了那里。一排排的小孩和大人开始嘲笑我,扭头把我指给他们的朋友看,又用肘推其他朋友,提醒他们快瞧一瞧前面的那个蠢蛋。在那一片刻,我尝到了针扎一样的窘迫。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为我定格了这段记忆……也许原因和你想象的不大一样。在运动馆的那几秒钟,深深烙在我记忆里的印象,并不是最开始的窘迫感,而是我随即体验到的一种更为强烈的、不可思议的感觉。整个学校的人都在指着我、嘲笑我,但当我环顾四周时,却心想,嘿,其实真的没那么糟。

你信吗?那时我一点儿都不在乎别人是不是把我看做一个蠢蛋。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我让大家笑了。充当一个滑稽小丑的感觉,非但不差,简直是棒极了。我爱死这种感觉了!我的糗态可以让那些学生们大笑,我太喜欢这种感觉了,如果当时《艾迪沙利文秀》邀请我的话,我一定会登台展示那段被我搞砸了的威廉姆斯维尔比利斯队加油口号。

从那个片刻,那个清楚地烙在我记忆里以至于半个世纪后我还能清晰记起的片刻,我认出了自己的一个关键部分,我过去一直是,将来也一直是的那部分——凯文?李曼,一个小丑。我不是姐姐那样的全优学生,不是哥哥那样的明星运动员,我不一样,我好像是从我家这大马戏场的小丑车里变出来的一个小丑似的。

这次啦啦队表演出糗后没过多久,在又一次主场球赛上,有人丛恿我攻击威廉姆斯维尔队比赛对手的吉祥物——阿姆赫斯特中央高中队的阿姆赫斯特虎。我跑到这头笨虎身后,把它的尾巴整个扯下来,绕着比赛场地神气活现地走着,手里舞动着那根尾巴,它在我头顶旋转着,主场观众全都狂热、沸腾了。那个时刻,我简直处于狂喜的状态!赛后不久,我们学校的校报便刊登了一篇醒目的头条新闻,标题是,“恶魔李曼于半场较量中击败阿姆赫斯特虎”。

这就是我——恶魔李曼,我已经找到了我的使命。我成了笑柄……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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