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模式需要一场革命(1)

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下的城市化,速度固然很高,但由此所形成的城市结构、城市生态,并不能让人满意。中国的城市化过程还远没有完成,而城市将成为中国文明之重心所在。那么,未来的城市化过程是否继续走老路?有前十年快速城市化之历史,目前完全有必要、也有条件对城市化模式进行反思,以便未来中国的城市化能够更加理性、更加人性化,从而让中国文明在一个更为健全的经济、社会、人口架构上重建、复兴。

中国式城市化”的破坏性效应

中国的城市化是在政府强力主导下、在扭曲的制度环境中进行的,城市化过程在对城市化参与者、对整个社会带来了收益的同时,也产生了广泛、持久而严重的破坏性后果。

比如,在现有土地制度下,郊区农民本应获得的土地收益被政府和开发商瓜分,因而城市化过程导致城市与乡村的财富差距持续扩大;在政府独家垄断的国有土地上进行的城市化,人为地造成房价畸形上涨趋势,从而城市化过程扩大了城市内部人群之间的贫富差距,等等。城市化过程还有另外一个严重后果,那就是快速地摧毁农民的社会生活结构。

来看一个例子。陕西扶风县杏林镇5名小学六年级的学生,相约到一座古庙里喝农药自杀。幸运的是,他们被过路的村民发现,及时送往医院,孩子均无生命危险。记者在了解这5名孩子的背景时发现,其中4人是留守儿童,父亲或者父母双双在外打工。这样的故事让人伤心。

任何时代的城市化,都会对社会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很简单,人们从乡村迁居城镇,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原来乡村社会延续很多代的传统社会关系网络,参与构造相对较新的社会关系。这种人为构造的社会关系,肯定不同于乡村那种因为时间久远看起来像是自然物的传统社会关系。光是这一点就决定了,城市的生活方式不同于乡村,而置身于其中的个体、家庭的生活因此将会发生巨大变化。个人在获得城市的诸多好处的同时,可能会产生某种精神和生活上的不适。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即便是在制度环境相对健全的社会,城市化同样有其负面效应。

但是在当代中国,由于制度环境的严重扭曲,黄亚生教授所说的“中国式城市化”的负面效应,在很多人身上变成了灾难。

比如,城市化切割了无数家庭。由户籍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造成的“农民工体制”只允许劳动力流入城镇,而不准完整的“人”流入城镇。劳动力的承载者是青壮年男女,他们一方面身为老人之子女,另一方面是孩子的父母。在现有制度下,只有作为劳动力承载者的青壮年被允许临时性进城打工,他们最终也必须回到乡村;他们的父母、妻子、儿女,则被当成城市资源潜在的消耗者,不得跟随他们进入城镇正常地生活。这样,青壮年被从他们的社会结构中拉扯出来,孤身一人踏进陌生的城镇,农村相对完整的家庭生活和社会结构被城市化过程切碎。

这倒也并非新鲜事。20世纪50年代的工业化过程就曾经制造过类似社会问题。我还记得,我在陕西农村的家乡有几个家庭就属于“留守家庭”:壮年男子在外工作,属于吃“商品粮”的,或者是公立学校的教师,或者在国营煤矿工作。他们的妻子、儿女、父母留守在乡村。这些家庭的境况当然好于一般农民家庭,但是,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心态,与家庭生活完整的农妇、儿童,明显得大为不同。

80年代后期以来,这样比较畸形的现象,在乡村社会变得普遍起来。尤其是第一代农民工,大多数孤身进城打工、经商,父母、妻子和子女被迫留守在农村。过去若干年间,年轻夫妻同时外出务工的比例虽然有所增加,但他们的子女仍然留守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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