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合谋的房地产体制(1)

人要住房,所以,任何国家都有房地产业。但是,中国的房地产业相当特别。那就是: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是这个产业中最大、也最重要的玩家,因为政府垄断工业、城市建设开发用地。为此目的,在土地一端,政府禁止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在房屋一端,政府则赋予房地产开发商这一集体的垄断地位,由其开发房屋,民众只能向开发商购买。这样,地方政府就与开发商形成一个利益同盟,而这是房地产业结构扭曲、房屋价格畸形的根源。要让民众安居乐业,就必须打破官商合谋的房地产体制。

政府与房地产商本就是一家

上海商品房“莲花河畔景苑”13层楼盘上演了一幕令人惊叹的“俯卧撑”。在中国,这样的“楼脆脆”奇迹通常与某些地方政府有关。果然,记者已经调查发现,该楼盘的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政府下属的三产企业改制而来,但改制后的这家私营企业的多位股东仍在闵行区梅陇镇政府部门任职。

所以,这家企业究竟是私营企业,还是官营企业,还真没法说得清楚。而这种企业,出事是必然的:要么出安全事故,要么以后查出一个或若干个官员的贪污腐败案件,要么因为房屋交易环节的欺诈、缺斤少两等闹出点事儿来。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已经证明了这个公理。

或许有人以为这话有点绝对,但推理其实非常简单:权力不加节制地进入商业世界,必然导致商业世界的腐败、腐烂。这栋在建楼房如此戏剧性地倒塌,就是房地产业全面腐烂的象征。因为,中国的房地产业本来就是以全面的官商合谋为制度基础发展起来的。这种官商关系大体表现在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官、商私人身份上的联系。就是房地产市场上的大大小小企业与各级、各部门官员之间进行直接、间接的权钱交易。它或者表现为官员参股房地产企业,或者表现为官员的亲属参股房地产企业。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小小典型。

其实,有心人不妨调查一下各地最重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发现,没有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没有“关系”的。这类企业,或者最初就是由有关系的人开办的,或者尽管是白手起家,但发展到一定程度,也必然找到了门路,找到了靠山,才有了比较辉煌的前景。

所谓的“关系”,当然是指政府里的关系,就是商人与官员的关系。可以想象,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如果没有这类关系,普通房地产企业怎么可能从政府手里拿到地?怎么可能从政府控制的国有银行贷到巨额款项?又怎么能够办得下政府所规定的种种繁琐的、有时是十分荒唐的手续?

第二个层次,各级政府官员的政绩极大地依赖于房地产业。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在种种因素推动下,地方各级政府纷纷把眼光转向了土地,转向了房地产业。因为,政府通过直接出售土地可以赚大钱,房地产业的税收也构成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房地产业又可以带动其他产业发展。而所有这些,都可以成为政府官员的政绩。而且,是来得最快的政绩。

因此,目前所有地方政府,不论其产业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但房地产业肯定被政府视为最为重要的产业。各级、各地政府都对房地产业另眼相看,在制定政策、法规的时候,在执行政策、法律的时候,会对房地产企业予以周全的照顾。

第三个层次,整个政府干脆就是房地产市场上最大的玩家。政府就是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性主体。按照现有法律,城市化、工业化所有用地,只能由政府独家供应。政府巧妙地综合利用两种体制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有些地方政府买地的时候是向农民强制征收,到自己卖地的时候却用市场化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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