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策的提出

文化市场体系建设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相辅相成的。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脱胎于文化事业单位系统,同样受到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市场开放的推动,与文化产业体系建设形成“两轮驱动”之势,共同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策的提出有一个过程。首先是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有以“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积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题的专门一节,对公共文化和文化产业相关政策问题予以系统表述,其中引人注目地出现了“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这段论述,但是与公共文化相关的表述还是沿用了“文化事业”或者“文化公益事业”这样的用语,还未出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提法。

2005年10月11日,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出现了“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样一个新论断,多年来占据党和国家政策文件的“文化事业”这个关键词,开始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个新概念所取代。中国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发展开始了历史性的转折。

2006年9月13日,《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公共文化服务”专辟一章,并且被置于“文化产业”之前,占据了令人瞩目的优先地位,内容包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维护低收入和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以及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等一系列论述,相当具体、详尽。

2007年6月16日,胡锦涛同志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问题。会议对于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当前亟须开展的工作等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很显然,从党的十六大到十六届五中全会,随着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指导思想的成熟,随着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与解放文化生产力相关政策的密集出台,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经成为我国在21世纪头20年抓住重大战略机遇期,开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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