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就地枪决令

秋收起义开始以后,党派我到信阳豫南特委搞宣传鼓动工作,并担任豫南特委六大队工农革命军四支队的党代表。1927年11月,豫南特委扩大会议上决定在罗山县搞暴动,我是罗山县人,所以决定派我去。于是1928年的春节,我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驻罗山县的国民党军队是任应岐的杂牌土匪军队,我刚回来没几天就被他们逮捕了。因为县城里有一些企图霸占我财产继承权的亲戚,他们以为我一定是在外边当官发了财,想勒索我的钱财,就和任应岐的人勾结起来逮捕了我。

国民党省党部知道我被抓住的消息之后,就给县党部发来“就地枪决”我的电报。电报局的张局长是我父亲生前的朋友,他马上通知了我的伯父尚蘅甫,让他花钱营救我。伯父尚蘅甫是县里的大绅士,又是医生,还是罗山县红十字会会长,他为了营救我花了两千多块钱设宴请客,请来了旅长赵青山和营长等一些重要人物。酒席进行当中,把我带去,赵青山当众把我训斥一顿,说我年轻轻的搞什么共产党,当时我一口咬定我没参加什么共产党。训斥之后让我坐在一旁等候。酒席一结束伯父就把我领走了。在路上,伯父摸出银洋20元给我,并告诉我当夜务必离开罗山县,因为电报局的张叔叔已把电报拖了一天一夜,不能再拖了。估计电报一到县党部,当夜就又会来抓我。我拿了银洋暂避到一个远房妹妹家过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天一亮,我就挑起水桶,妹妹拿着筐子装作去城外河边洗衣服送我出了城。我走后妹妹装作洗完衣服挑水回家的样子,马上去通知了我的爱人。因为我的爱人陈幼清也是地下党员,我的家就是个秘密联络点。

我出城后一直跑到我爱人娘家,在她家停了两天就听到了抓我的风声。我在内弟老三和老五护送下越出了河南边境,在湖北的花园车站上了去汉口的车,后又换船去到上海。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