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二百年无此总督衙门(2)

这个,是官场的惯例,因为庐州知府就驻在安庆,官场上通常都是由驻在省城的官员为总督布置总督府。曾国藩本为是不打算按照这个规矩执行。但是东西已经送来了,曾国藩又不忍心违了下属一片心意,于是将其他东西一概推却,只收了草席七领。他写信给唐知府说:您送来这么多好东西,我十分感谢。只是它们价值过于昂贵,我不敢当。所以只收七领草席。

咸丰十一年十月初九,湘军名将鲍超亲赴安庆,给曾国藩贺寿。鲍超的军队向以能战、能抢闻名,因此他既是一个粗人,也是一位富人。其他部下不敢给曾国藩送礼,鲍超却不管这一套,他一共带来十六大包礼物,其中包括许多珍贵的珠宝、古玩之类。曾国藩一看笑了,说你打开我看看是什么。鲍超打开来,曾国藩细细看了一遍,从中挑了一件收下,其他都送还鲍超。收了一件什么呢?一顶绣花小帽。曾国藩在日记中这样记载:

鲍春霆来,带礼物十六包,以余生日也。多珍贵之件,将受小帽一顶,余则全璧耳。

鲍超知道曾国藩脾气,也无可奈何,只好又带了十六大包东西回去了。

从史料上判断,曾国藩还收过美籍华人容闳“报效”的礼物。

原来容闳受曾国藩委托,以“出洋委员”身份,携六万八千两白银出洋采购机器,开启了洋务运动之先声。同治四年,容闳从美国采购机器回到中国,赴南京向曾国藩汇报工作。

此时曾国藩已经离开南京,北上剿捻。曾国藩知道,按中国官场惯例,容闳一定会向他致送礼物,因为曾国藩给他的是一个“肥缺”。所以曾国藩特意写信给儿子曾纪泽嘱咐说:“容闳所送等件如在二十金以内,即可收留,多则璧还为是。”

由此可见,这个时候的曾国藩收受礼品,有一条默认的“价格线”。至于容闳所送的是什么,价值多少,没有留下记载。

有时候,属下给他送礼,他也会全盘收下,然后以价格相当的礼物回赠。比如同治元年他的幕僚莫友芝送了他一部书,叫《元和郡县志》,曾国藩很喜欢这本书,就收下了,收下后回赠给莫友芝一部《通鉴》。

曾国藩刚开始当总督的时候,给他送礼的人每天都在门外排成行。因为他拒收礼物,慢慢形成习惯,很少再有人给曾国藩送礼了。幕僚赵烈文到曾国藩这里,看到曾国藩的菜里没有鸡也没有鱼,就问他,总督府里连火腿也没有吗?

曾国藩回答:“无之,往时人送皆不受,今成风气,久不见人馈送矣。即绍酒亦每斤零沽。”

也就是说,过去有人给曾国藩送火腿等食物,被曾国藩拒绝。渐渐曾国藩之不收礼成了风气,什么都没人送了。就是想喝点黄酒,也要到街上现打。

赵烈文一听,笑着说:大清二百年不可无此总督衙门!

就是说,大清二百年来,只有你这一个总督衙门能做到这样。

以上我们说的是曾国藩如何处理礼品的问题。

曾国藩树立官场新风的另一个入手点,是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

在做了两江总督之后,曾国藩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制定了一份工作准则。

工作准则的第一条,是要求身边的门子,也就是守门人等工作人员不要欺凌地方官员。原文翻译成白话就是:

不准凌辱州县官员。对人不论高低贵贱,都要以礼相待。以前我经常见到督抚过境之时,身边的工作人员对州县官员,皆有倨傲之色、严厉之声,这种作风实可痛恨。你们见到州县官员时,不可稍涉傲慢。

第二条是不许给亲友们安排工作。

不准向有关衙门荐举自己的亲友。但凡门子等人,由于势之所在,其他人或不敢不从。所以经常会把他的亲戚同族,或者旧友相识,推荐到军队或者州县衙门去工作。因此你们概不准荐人入军队或者州县衙门。

门子不过是总督身边的低级服务人员,身份低微,无权无势,何以居然敢欺凌州县官员,并且还给自己的亲戚朋友安排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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