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走不出去的怪圈(1)

谁在生活

生活是什么?或者说,我们生活在哪里?

这样的问题是不好直接回答的,它的答案本身也还是一个问题:我们以什么去生活?

你以什么去生活,你就生活在什么地方。生活是辽阔的、不确定的,它具有很多种可能性,人生活在哪处地方、哪一种可能性中,预先并没有一个定准。这取决于他浩茫的心事最终着落何处,取决于他从胸臆间伸出的那只手要抓住什么东西。当人的心迷惘之中被某种事物所吸引,并心甘情愿地把自己交给它,把它当成自己的命根子时,其他事物就从他的生活中退隐出去,成为若有若无的背景,生活的空间也骤然缩小,他本身也就被局促在他所着意投入的地方。常常会听到这样一些肺腑之言,画家们会说绘画就是我生命的全部,而音乐家则宣称音乐是我生活意义的所在,他们各自生活在色彩和声音中。当人们找不到自己所钟情的事物、寄托灵魂的地方又不能罢休,却又不知何处寻觅时,他们的内心便有一种怅惘和漂泊感,他们会说他们迷失了自我。

所谓心的着落,其实也可以表述为心的意向。一般认为,人的心灵总是持有某种意向的,茫然无主的状况也是意向一种特殊情态。胡塞尔的现象学便是这么认为。人的心总是不能自持,必须指向某一种事物、抓住某一种现象,才不至于落入昏沉与暗昧之中。胡塞尔是反对先入为主的独断论的,但他对意向的这种预设其实就是一种独断。被这种独断论劫持的不仅胡塞尔一人,这种独断是那样深入人心,以至于今天如果我们进行社会学调查,统计的概率也会充分证明它的正确。那种心里没着没落的情形像悬崖边上的空谷那样让人恐惧,谁都不敢在那里停留。

人给予生活以什么?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它决定了生活给予人的内容。当人执持某种观念或者情欲去生活时,他就被这种观念或情欲所劫持,成为人质,他生活的意义和范围也就被这些观念或情欲圈定了。他的意向着落的地方,就是他生活盘桓的所在,他放牧自己的地方,除非他不再坚持这种意向,但是换一种坚持不过是重新给自己画一个圈圈,并没有改变问题的实质。当人的心灵指向某种事物,并被获取事物的欲望所掌握的时候,他的自主性已经被剥夺了。这种剥夺是那样深入人心,以至于自我被偷换了都浑然不觉,还以为自己还是原本的自己。其实那种指向某种事物的意欲已经取得了支配的地位,使他不能自己,成为被强制的对象。因此,上述问题还可以以另一种方式加以提问:人的自我是什么?

我们通常都认为有一个自我,作为生活的主体,这似乎是不证自明的,因此我们都以我自称。然而,真的有一个我的实体吗?如果有的话,这个实体是谁?他由何而来?是本来就有,还是我们半路认领来的?这仍然是需要探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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