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3)

毛泽东说:“现将宪法初稿(五份)派人送上,请加印分送政治局及在京中委各同志,于2月20日以后的一星期内开会讨论几次,将修改意见交小平、维汉二同志带来这里,再行讨论修改(约七天左右即够)。然后,再交中央讨论,作初步决定(仍是初稿),即可提交宪法起草委员会讨论。因此,小平、维汉原定20日动身来此的计划,可推迟到月底动身。送初稿的人明(18)日动身,20日可到北京。”

宪法初稿于2月18日送往北京以后,起草小组没有休息和等待,在毛泽东领导下,对宪法初稿边读边改。胡乔木、田家英都是才思敏捷的快手,一份修改稿很快完成,称“二读稿”。稿子陆续印出清样,毛泽东分两批送往北京。2月24日凌晨2点,毛泽东给刘少奇一信,说:“兹将宪草初稿第二章以下二读稿及宪草小组报告送上,请印发各同志阅看。”

2月24日这天,毛泽东带领起草小组对二读稿又讨论了一次,提了不少具体修改意见。会后,毛泽东给胡乔木写去一张便条,指示:“今天所谈可作修改的地方,请于明日加以修改,并由小组同志商酌一次,于明夜廿四点以前打好清样送给我,准备后天(廿六日)送给中央。”

胡乔木立即照办。他按讨论中所提意见逐一修改,然后同陈伯达、田家英等商酌写定,立即打出清样,送呈毛泽东阅改。毛泽东于2月26日凌晨2时致信刘少奇并书记处各同志:“为便于中央在这几天讨论宪法草案,这里的小组赶于两天内又作了一次修改,称为三读稿,现送上,请照此印发中央各同志阅看。”

2月28日和3月1日,刘少奇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并基本通过了宪法草案初稿三读稿。会议决定由董必武、彭真、张际春三人,以董必武为主,根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意见对三读稿进行研究和修改。还请了周鲠生和钱端升为法律顾问,叶圣陶和吕叔湘为语文顾问。

在杭州的起草小组对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对三读稿所提修改意见十分重视,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在3月9日写出四读稿,提供给3月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讨论、修改。与此同时,起草小组写了《宪法草案初稿说明》,经毛泽东修改审定。

从1953年12月24日离开北京,到1954年3月9日写成宪法草案四读稿,胡乔木和田家英等人在毛泽东直接领导下为起草宪法忙了两个多月。虽然辛苦,但精神上得到很大的满足。关于宪法要不要有纲领性的内容,即能不能写进将来要完成的任务,胡乔木同毛泽东有不同意见。对此,毛泽东后来曾经谈过。他说:“一般地说,法律是在事实之后,但在事实之前也有纲领性的。一九一八年苏维埃俄罗斯宪法就有纲领性的。后头一九三六年斯大林说,宪法只能承认事实,而不能搞纲领。我们起草宪法那个时候,乔木称赞斯大林,我就不赞成,我就赞成列宁。我们这个宪法有两部分,就是纲领性的。国家机构那些部分是事实,有些东西是将来的,比如三大改造之类。”

宪法初稿四读稿送到北京以后,刘少奇再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于3月12日、13日、15日连续开会,进行讨论。至此,宪法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告一段落,准备扩大范围讨论修改后提交宪法起草委员会。会议决定:以陈伯达、胡乔木、董必武、彭真、邓小平、李维汉、张际春、田家英等八人组成宪法小组,负责初稿的修改;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以李维汉为秘书长。

就在3月15日这一天,毛泽东率领宪法起草小组人员离开杭州,于17日回到北京。

在这之前几天,胡乔木因操劳过度,右眼得了中心性视网膜炎,送回北京进行紧急治疗。在北京医院医治不怎么见效,经过商量和联系,胡乔木便前往苏联莫斯科,住进了克里姆林宫医院,一直到眼疾康复,于1954年8月间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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