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地“拉关系” 3

欧盟委员会底下有各种业务总司和处室,如农业总司、对外贸易总司等等,游说组织根据自己的需要对相关司、处进行公关。由于游说组织太多,游说工作或多或少干扰了欧盟委员会的工作,各方面抱怨很多,因此欧盟委员会2008年曾出台过游说组织“行为规范”,要求游说组织到欧盟委员会登记,公开其预算、客户、工作地点、人员等等。但这个行为规范只是一个“自愿性质”,因而只是流于形式。

2009年6月份的数字显示,只有1604个游说组织在欧盟委员会登记,其中625个在布鲁赛尔设有办事处。也就是说,驻布鲁塞尔的2600多家游说组织,只有不到24%在欧盟委员会注册。另外,布鲁塞尔的各家智库和律师事务所抵制这一规范,一家都没注册,欧盟委员会也没辙。因此,一些组织呼吁欧盟要仿效美国实行“强制登记制度”,至今无进展。

从本质上来说,游说活动肯定不希望暴露在阳光下,只希望在某个豪华酒店、某个豪华游艇、某个城堡、某个高尔夫球场悄悄地进行。2010年,非政府组织“地球之友”爆料出来的数字显示,欧盟境内排名前50名的大公司只有20家在欧盟委员会注册了其游说机构,但其中许多未注册的公司却拥有进入欧洲议会的出入证件。如果把这些公司宣称在欧洲的游说费用与在美国的比较,人们会发现欧洲的费用“难以想象的低”。比如,英国石油公司2008年在美国游说费用是欧洲的17倍;2008年,欧洲50强公司中的3家公布其在欧的游说费用超过100万欧元,但他们在美国的游说费用是该数字的10倍,而事实上这些公司的主要市场是在欧洲。这不能不让人怀疑其公布的在欧游说费用的真实性。但是,由于申报是“自愿的”,公众也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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