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协的多元“自由”(1)

——评《美国自由的故事》

美国立国前后举国上下喜好抽象的“自由”概念。一个即将诞生或年轻的国家需要用崇高的理想来界定自己的身份,“自由”是诸多概念中的首选,并很快变成了美国的护身符,这倒是可以理解的。进入19世纪,狂热的爱国主义使得对“自由女神”的崇拜达到可笑的程度,爱国者们说到“自由女神”仿佛是向来访者展示自己独占的专利,而对美国社会中处处可见的不自由竟无所察觉。英国诗人托马斯·摩尔于1805年从美国首都华盛顿(当时规模未具,被摩尔戏称为“第二个罗马”)写了一首诗赠英国医生托马斯·休姆。诗的起首第五行至第八行是这样的:

爱国志士刚离开自由女神的会议,

高高兴兴地回家来鞭打他的奴隶,

或向美貌的黑人情妇求爱,

在他女奴的怀抱中梦见自由。

19世纪的美国史学家在撰写美国历史中的“自由”时并不想讨论“自由”的歧义性和复杂性,他们笔下的“自由”像上帝一样具有万世不变的本质,在冥冥中指导美国沿着一条既定的“自由”之路发展壮大。美国著名史学家、哥伦比亚大学讲座教授埃里史·方纳在《美国自由的故事》里则向读者展现了“自由”在不同语境中的不同内涵。他写道:“自由的故事不是一部充满神秘色彩的英雄史诗,它没有预先设定的开始和结尾,相反,它是一个不设界限的同时又充满成功与失败的历史,它是一部关于一个民族就自己政治文化中的关键思想展开的一场永无止境的争论的记录。”既然有争论,就必然有不同的声音。确实,“自由”的论坛是各种定义冲突交锋的战场,界说“自由”者不断在改写、创造“自由”的含义。方纳把读者引入具体的历史场景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让读者看到“自由”的五花八门、互相矛盾的形态。或许我们会感到,美国的“自由”就像我国某历史时期中的“革命”,对立的团体为了争夺政治、道德制高点和切实的物质利益尽可以把它随意使用,最终滥得失去了意义。既然如此,讨论具体的事例和问题不是比讲述“自由”更加可取吗?愿意妥协的方纳并不想拒绝使用“美国自由”的语言,他吸纳了来自黑人、妇女和弱势群体的声音,在一定程度上去除了“美国自由”的神话色彩,同时又希望这部以“自由”为主线的美国史为受到“文化多元”冲击的美国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共同的民族认同感。方纳引述杰弗逊说,新的历史环境呼唤新的语言,这实际上意味着以老练得当的方式将旧的文字用到新的对象上。继续采用不断受到质疑的“美国自由”作为“组织性主题”,显示了作者承前启后、与时俱进的用意。

世人皆知,对无数美国人而言,“美国自由”和“上帝选民”一样具有神奇的心理暗示和安慰作用。“上帝选民”在这日益世俗化的年代已经不大适用了,保留“美国自由”就格外重要。19世纪的美国作家记载了不少“美国自由”的故事,它们已在美国人的集体记忆中扎下根来。可是这些故事多属虚构,这在史学界已是常识,方纳无须多费笔墨,向中国读者略做介绍倒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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