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

在那件事的影响下,我三年级转学,进了一所私立小学。

那个地方原来是一个农场,有一些旧厂房。校长把那个地方租下来,成立了一个学校。

校长是个知名的画家,他只画猫,并且画得非常好,人称“猫王”。他的父亲也是个老画家,善画马,据说和徐悲鸿有一拼,人称“马王爷”,不过,“马王爷”已经很少画画,据说眼神不济。

父母把我送进这个学校,是因为这个学校和一般的小学不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可以教我画画。

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曾经给我请过一个绘画老师,是一个青年画家,也是父亲的朋友。我记得没上几堂课,老师就不来了。听爹说那个老师考上了美院的研究生,去上学了。

我一直搞不清他们为什么要让我学习画画,是从哪里看出我有绘画的天赋,就像我弄不清自己后来为什么更想当做家一样。说实话,也许我当个作家可能更合适一些。我的表述能力强于我的表现主义,弄清楚这一点,大概花了我二十年的时间。

那时候,私立学校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活得很艰难。学校很小,每个年级只有一个班。学生和老师都是住校的,每个星期家长可以来探望。我好像很适应这种放养的方式,从一开始就没有哭哭啼啼和父母难舍难分。

妈妈总是说我比较心狠,这自然也成为我的罪证之一。除了这个罪证之外,我的罪证还有:妈给我缝衣服的时候,偶然扎到自己的手,居然一针扎不出血来,这说明我没有良心。她还总说我大脚趾太长,大脚趾长先死娘,这是她的原话。她也不想想,我的脚趾还不是她遗传的,我又不能自己做主,把脚趾头变成泡泡糖,想抻多长就抻多长。

我只知道,妈的脚又修长又好看,大脚趾比我还长,可我姥姥无比健康,活得比我还舒坦。

妈总是拿着马列主义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这是她的习惯。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