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文扫地 第三章(3)

辛可大师的家在京大雁园。住在这里的,要么是领导,要么就是名教授。既然业主非贤即贵,条件自然优异。听人说,连雁园的蛐蛐,叫声也契合“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音律。

哥原本以为,大师府上一定书香盈庭。在哥的印象中,就连潇湘别馆住的煤老板,家里也汗牛充栋。没想到辛家根本就是个格调不高的俱乐部,也就书房里有几本破书。听人说大学问家钱锺书家里也没几本书,但毕竟事过境迁,连包工头也高度重视文化装修了。

在辛可大师家,除了名贵的欧式家具,到处悬挂着她老婆飞飞姐的玉照,特别是客厅那幅,足够有三平方——飞飞姐着紧身皮衣,手握双节棍,祭出李小龙的标准动作。就连厕所里也挂着飞飞姐单挑两位日本武士的照片。见此光景,对辛可大师经常上积水潭医院这种事,哥也就不足为怪了。

对哥而言,麻烦的不只是强悍的飞飞姐,还有她养的那条公狗,Pitt。哥总算一睹纯种苏格兰牧羊犬的尊容了。Brad Pitt是好莱坞的大明星,飞飞姐的梦中情人。飞飞姐经常拿他奚落辛可大师:别以为屁眼上插个葱就是凤凰,跟Pitt比,在老娘眼中你屁也不是。每次把辛可大师气得要死。飞飞姐一度想照着Pitt给辛可大师做整容手术,可连韩国最有名的大夫也束手无策,特别是他的沙皮脸,根本没有改造的基础。

跟龙哥相比,Pitt实在算不上彪悍,体格与哥在伯仲之间,也就是小胡子多少有点个性。他对哥的到来非常恼怒,一进门就给哥难堪,目光中充满鄙夷与不屑。在他看来,同样是狗,他比哥高贵得多。乘辛可大师不注意,他照哥下边一脚,顺势把哥撂倒在地。

——会说English吗?

——No can!

——知道“shit”的意思吗,You know?

——不知道!

——说的就是You,乡巴佬!Get out!

Pitt说话有点娘娘腔,酷似潇湘别馆里那帮太监。哥对这种东西烦得要命,可初来乍到,只能委曲求全。Pitt见哥不滚,更是怒火中烧,索性扑过来一口咬住哥的大腿,疼得哥哇哇大叫。哥的叫声不但惊动了正在书房上网的辛可大师,还有辛家的少爷,可可。

那是一个看上去五六岁左右的小男孩,皮肤白净,有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单从相貌判断,很难想象他们是父子。特别是对照辛可大师那张沙皮脸,实在太不搭调了。连辛可大师一度也不自信,怀疑可可是校后勤集团采购科科长的种,直到去京大附属医院做了DNA检测,才算心里一颗石头落了地。

见主人出来,Pitt这才松开了口。辛可大师知道是Pitt欺负哥,但除了训斥几声,并没有动手。Pitt仗着主子是飞飞姐,从不把辛可大师放在眼里。辛可大师的手段也黑,找茬把Pitt阉了。Pitt之所以变成李莲英,哥以为有两个原因,一是辛可大师报复飞飞姐经常挫伤他的自尊心,如果Pitt取个别的名字,或许下边会幸免于难。听辛可大师讲,中国最后一次科举,粤人朱汝珍成绩第一,就因为名字中有个珍字(让人联想到珍妃),且是乱臣贼子孙大炮的老乡,勾起了慈禧老佛爷的无限愤恨,便把末代状元的帽子发给了直隶草根刘春霖。二是跟潇湘别馆里大有为的男人一样,辛可大师也可能有点不自信。

可可没有辛可大师那么怂,照着Pitt就是一脚。Pitt赶紧爬过去,摇着屁股舔可可的脚丫子。Pitt对辛可大师家的权力结构了如指掌——飞飞姐是辛可大师的祖宗,可可是辛可大师和飞飞姐共同的祖宗。飞飞姐天不怕地不怕,一旦儿子发作起来,她向来无计可施。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