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1

现在你所需要的就是一个优秀的爵士乐团队。如果你想要拥有一支真正优秀的爵士乐队,这支乐队的规模该多大呢?当拥有一群可以自己即兴演奏的乐手,乐队的规模又该多大,才能使得团队可以意识到小号乐手现在正开始自己的独奏,乐队中其他人需要停下来支持他呢?你可以使用7个人,最多9个人。如果团队的人员过多,你只好通过打分进行选择。

那么在前进的过程中,当你不得不为一个大规模的公司或一个很大的组织设定核心时,又该怎么办呢?现在,你可以组建不同的团队。听起来很好,但是目前还没有人真正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

Drucker意识到,虽然一支爵士乐队或许是阐述团队管理的一种很好的模型,但是这个模型或许没必要进行标准化。他的评论当然有一定的根据。毕竟,一支典型的爵士乐队最多只有18名成员,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的乐曲进行了重新谱写或预先做了编曲。可能除了韵律部分(钢琴、吉他、低音管、鼓),大多数乐手都有特殊编曲的部分。在一个音乐作品中的特定部分,只有某些乐手能够即兴独奏以突出作品的特点。这是一些像 Benny Goodman、Duke Ellington等管弦乐团或大规模艺术家乐队演奏音乐的特点。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个人独奏的部分都不是即兴创作的。在灌录一件音乐作品时,乐手会在录音棚中即兴演奏。对于现场演出,音乐迷们经常会要求听到和唱片上完全一样的独奏演出。当人们参加的活动是以跳舞为主、以聆听为辅时,情况更是如此。为了满足这种需求,讽刺的是乐手不得不反过来回去听灌录的唱片,并将其记录在乐谱上或精准地记住那些在录音棚里即兴演奏出来的音符。

在一支所有的乐手几乎在整个演出过程中都是即兴演奏的爵士乐团中,其团队成员典型的最多为7人,多数情况下不足7人。最基本的配置是由一个韵律部分(经常是钢琴、低音管、鼓),一个或多个领奏乐器(像萨克斯管、小号等)诸如此类的组成的。这是小规模爵士乐团的典型配置,由Louis Armstrong、Charlie Parker、Miles Davis、John Coltrane、Charles Mingus、Thelonious Monk指挥和无数其他知名或非知名爵士乐乐手一起组成的爵士乐队都是如此。

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情况,一些大规模的爵士乐团队最多可由20名乐手组成,并且几乎全是即兴演奏,但是他们所演奏的都是一些特定类型的适合大规模团队演出的自由爵士乐曲,这样的爵士乐队绝对是非常稀少。这样的爵士乐队有1960年晚期的Michael Mantler’s Jazz Composer’s Orchestra、William Parker’s Little Huey Creative Music Orchestra和被恰当地称之为Instant Composers Pool(ICP)Orchestra的乐队。不论是由大规模的爵士乐团演奏还是由小规模的爵士乐队演奏,自由爵士乐最著名的地方是演奏的乐手有自由发挥的很大空间,他们只需要遵守最少的一套音乐规则。这些音乐规则是和音乐元素相关的东西,比如说音调、和弦、韵律、形式、力度强弱等。这就如同抽象派绘画,一个艺术家拥有自由的权力去描绘观察到的东西,而不必遵守传统的基于现实的抽象规则。同样,自由爵士乐乐手可以自由地带领听众的听觉远离传统的音调、和弦等其他元素。然而,如果乐手们想要创作一首真正依靠集体创新性制作出来的、能够吸引和留住更广泛的观众群体的作品,他们必须留意约定的那些规则,比如说那些在本书中提供的规则,甚至比乐手演奏更多传统爵士乐的风格更重要。如果他们不能够做到这样,那么他们的音乐作品就会很容易退化成毫无意义的、放纵的创作,只会有非常有限的一群听众对这种作品感兴趣。

对大规模爵士乐、小团队爵士乐和自由爵士乐3种基本风格爵士乐的描述表明,并非所有的爵士乐团队都演奏相同风格的音乐作品,他们也不尽采用完全相同的演出过程。类似地,并非所有的商业团队都生产同种类型的产品或提供相同类型的服务,他们的工作过程也不尽相同。每一种情况都不一样,因此每个团队都需要在特定的时间点做出对团队来讲最有意义工作。一些团队给予灵活性以优先权,一些团队则给予独创性和创造力以优先权,另一些团队则有可能将效率或时间和能量的投入回报放在重要的位置。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