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明白,为什么成功的人总教育我们,人一定要做自己最最热爱的事情。
我能写出的最好的小说,全都在这里了。
小城中学里的“学渣”,社区学院里的正能量“奋斗姐”,华盛顿大学,间隔年,襄樊,北京,上海,广州,大阪,神户,首尔,纽约,波特兰,西雅图,旧金山,萨凡纳,加勒比,亚特兰大……我生命里最好的见闻、见识和领悟,全都被我凝成一篇又一篇小说,放在了这里。
每一个故事,我都献上了我的灵魂。
因为这本书,我终于无比深爱上我所遭遇的所有错误、不幸与苦痛。
这是我能拿出的,给这个世界的最好的礼物。
我爱这本书。
希望你读完她,也爱上她。
你一定会的。
23岁是我人生最“丑龊脏”的一年。
每天,恋人跟在我身后哭喊:哈尼你穿两只一样的袜子出门好不好;哈尼你一周没梳头了;哈尼这外套你连续穿两星期了,你同事会笑你的;哈尼没事的,今天你写作,我做饭洗碗洗衣服(哭丧脸)……
我把微博签名从“Being smart and beautiful”(要活得聪明且漂亮)改成了“Do what matters”(做有意义的事),我忘记了像一个年轻女孩一样干净整洁地生活,我满脑子都是我的故事,写得走火入魔了,还是继续写了删,删了写。
我的朋友、父母甚至恋人都不再找我了,他们都在等我写完,变回正常人。
我在连续两周不饿不困,怎么也睡不着,白天却神采奕奕头脑清醒效率很高之后,生了一场病。头痛欲裂。过去了这大半年,我终于向经理请了两天假,加上周末,昏睡了四天。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人类真的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做出这么多有意义的事情,原来我还有这么多潜力可挖掘。
我从来没有这么充实过。从内心到身体,从身体到灵魂。
我在我喜欢的地方工作,还用余力写完所有我想写的故事。
我想不出更好的方式度过我的23岁。
为此,我现在前所未有地喜爱自己。
哦,大半年前,我的一个老朋友突然出现,他告诉我,走脑怎么走都觉得生活不对的时候,试试走心,做你最想做的事。
我走了心,于是有了这本书。
感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