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的剥削性就是把本来属于个人的问题公众化了。
2006年陈虻为《纪事》栏目讲课时,与编导还研讨过纪录片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位编导问:如何处理和被拍摄者之间的关系,如果最后这种处理,你会伤害到他的生活,或者伤害到他本人?
陈虻说:这个问题是我们思考了十几年的问题,属于媒体伦理问题。纪录片就是有剥削性,这是全世界公认的。纪录片的剥削性就是公众化,把本来属于个人的问题,你给他暴露在全体人面前,实际上你就剥削了,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陈虻说:我们提出了一个概念:公共信息。也就是说你要表现这个事儿,不要用绝对隐私的信息,你要用他愿意公开的那部分信息,来表达他不愿意公开的那部分信息。这就是我们要遵循的道理。如果我们用偷拍的方式,如果我们用趁人不注意的方式,拍到了人家不愿意让你看到的,你拍了,然后你也表达出来了,那你可能就造成了一个侵害,侵害肖像权或者名誉权之类的问题。
那时候我们自鸣得意,你看咱这纪录片全都跟拍到人家里去了,拍的都是生活,两口子吵架什么都拍了。那是为什么?那是中国人没有防范意识,我就说过,北京人比上海人好拍,天津人比北京人好拍,农村人比城里人好拍,孩子比大人好拍。文化程度越低的人,防范意识越差。
我们观摩国外的纪录片,你看国外纪录片全是采访,接空镜头,接采访,再接空镜头,全是这么拍的。为什么他们的镜头没有私人生活的、场景的?因为西方人,你要拍我,支上机器我给你说,我愿意说的,就是我同意你播的。我只有接受你采访的时候,最能够保护自己,你问我一个问题,我还可以说无可奉告呢。所以西方很多纪录片,都处于问答状态,其他就是大众化的空镜头,这是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一个法律健全的社会里,纪录片的样态都成为现在这样一种样态了。你们都看过《法国女子监狱》,就是如此:我是犯人,我可以接受采访,咱们都坐好了说,你拍我所有的生活不可能,我不同意。
中国还没到这种程度。所以我们自己要自觉给自己画一条线,这条线我认为叫公共信息,利用公共信息,本人不同意的,都不可以违背他的意志和原则。我觉得这是一个应自觉坚守的底线。
陈虻私下里和李伦更深入地讨论过这个问题:当时李伦从香港电影节观摩归来,谈到纪录片界对“剥削性”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关键是要解决拍摄者和被拍摄者之间的“共识”因素。李伦说:“观众认知真实的基础是,拍摄者和被拍摄者之间距离的表达”。陈虻点头赞同,他说:这应该是解决被拍摄者受剥削问题的一个方式。
与纪实影像的媒体伦理相关,陈虻还回答过关于记者如何提问的问题:
什么问题能问,什么问题不能问,这也是一种感觉。我觉得,你这个问题问完以后,让观众觉得太残酷了,太无情了,尤其还是问一个孩子,那肯定不能问,问了编导也不可能编进片子。很多的时候是靠人格、一种人生态度,来决定提问的分寸。还有就是提问的态度,是出于同情,出于善意,让被拍摄者把理由更多地展示给观众,还是出于不信任,出于质疑。无论如何,不要因为你是记者,你就觉得你比别人聪明,你就自以为你比别人更富有社会责任感;不要因为人家热情地接待你,你就觉得人家问心有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