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我注定要对这个村庄歌唱
歌唱它的泥土
歌唱它的月光
歌唱它的秋草枯败
牲畜穿行的田间小路上
尘土飞扬,人丁兴旺
——《箜篌引》
要歌颂河里的小虾
被黑鱼吃掉
要歌颂树上的月光
被瞎子撞倒
要歌颂眼角的鱼尾
歌颂鼻尖上的小痣
要歌颂那些后岗上的花朵
——《歌颂》
在江非那里,值得“歌唱”、“歌颂”的事物总是随处可见伸手可及,不仅月光和花朵,那些曾经被我们忽略的青草、蚂蚁、尘埃、稻田、玉米、菜园、羊群、炊烟乃至喷雾器、草绳、卡车、收割机、小教堂,一经他的点化,也散发出诗性的光辉,显得温馨可人。人类的存在本应是一个发现诗意、寻找诗意、创造诗意的过程,然而现代社会却无时无刻不在抹杀它、丢弃它、毁灭它。诗离我们越来越远,我们的诗感也越来越少。整个世界仿佛全由物质构成,全由抽象构成。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要纳入机械化、程序化的大趋势中。谁还会留意日出日落四季轮回,谁还会在心里留下一块空地,谁还会在喧嚣中辨别出自己的气息?然而江非做到了,他要在诉说中传达出“心灵的自足和快乐”,因此,在他那里,似乎没有什么是微不足道的,一切琐屑、平常、习见都可以入诗,对他来说,平墩湖的一草一木,每一个人,每一条生命,都是诗的主体,只要写下来就是诗。江非认为“诗歌……就是对个体生命、事物本身,以及客观存在的世界关系的个人阐释……”(《致辞》)基于这一出发点,江非具备了一种“歌颂”的心态,面对生活,他没有逃避,没有抱怨,更没有背叛,而是投入其中,去理解它,歌咏它,去追寻那种结结实实、简简单单的美。我们才看到,江非在他的诗歌中不是一个无所事事的诗人,而是一个亲历者、一个劳动者,是平墩湖的一个普普通通通的青年村民,用他的话来说,他不过是用一种有别于史书的“鲜活的方式”记录了那里的“快乐”——“人民的快乐”(《致辞》),江非只是在用自己的文字,呈显藏于其中的智慧、存在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