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处置异姓王的问题(4)

刘邦去世前后,七个异姓王大都被杀,只留下一个长沙王吴芮以及被废为宣平侯的赵王敖,取代异姓诸侯王的是刘邦子弟的同姓王。其实诸侯王的问题不在同姓、异姓,秦始皇废分封行郡县制,关键是废除诸侯王在地方上的世袭制,郡县制是流官,是中央在地方上的派出机构。维持中央集权的统一帝国,就不能保留世袭的诸侯王制度,即使把异姓改为同姓,分裂的因素也仍然继续存在。刘邦把这个矛盾留给了他的子孙,使同姓诸侯王问题成为国内矛盾焦点,直到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汉武帝推行推恩令才比较彻底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诸侯王的世袭制度,对刘邦的后代不是一件好事,实际上反而害了他们。《汉书?诸侯王表二》之序文叙述汉同姓诸侯王始末,其云:

然诸侯原本以大,末流滥以致溢,小者淫荒越法,大者睽孤横逆,以害身丧国。故文帝采贾生之议分齐、赵,景帝用晁错之计削吴、楚。武帝施主父之册,下推恩之令,使诸侯王得分户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自此以来,齐分为七,赵分为六,梁分为五,淮南分为三。皇子始立者,大国不过十余城。长沙、燕、代虽有旧名,皆亡南北边矣。景遭七国之难,抑损诸侯,减黜其官。武有衡山、淮南之谋,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诸侯惟得衣食税租,不与政事。至于哀、平之际,皆继体苗裔,亲属疏远,生于帷墙之中,不为士民所尊,势与富室亡异。

这一段引文的具体解释留待以后再说,涉及到汉文帝、景帝、武帝三代事,与贾谊、晁错、主父偃三个历史人物有关,还有各诸侯王国子子孙孙的各种状态。归根结蒂,对子孙来说养尊处优不是好事情,虽然从眼前看生活条件优越,不愁吃穿,但养就的是懒人。人才是从困境中奋斗出来的,不经艰难何以成才。所以依仗父祖余荫为生的,时间长了,反而走向反面,获益是暂时的,受害是终生的。《汉书?萧何传》讲到萧何晚年,其云:

何买田宅必居穷辟处,为家不治垣屋。曰:“令后世贤,师吾俭;不贤,毋为势家所夺。”

这个考虑还是比较深远的,子孙贤与不贤,形势的变化都很难预测,为子孙计,居穷僻处,一可以俭,二可以避开矛盾漩涡的中心。不能认为现在得势,将来就得势。处于形势险要之处,正是各方面争夺的焦点,子孙若不聪明,不明时势的变化,又何以自全?处穷僻之处,反而能保一个平安,这正是萧何聪明过人之处,知道进退方是英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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