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浪迹上海滩(2)

(二)十禁:不准拜二师;父子不准同一师;师死不准再拜师;关山门不准重开;徒不收不准师收,兄弟字派有高低;本帮与本帮引进;师过方代师收徒;在道不准诽谤道;香头低不准爬高。

(三) 十戒:万恶淫乱;截路行凶;偷盗财物;邪言咒语;讼棍害人;毒药害生;假正欺人;聚众欺寡;倚大欺小;烟酒骂人。

(四) 十要:孝顺父母;热心做事;尊敬长上;兄宽弟忍;夫妇和顺;和睦乡里;交友有信;正心修身;时行方便;济老怜贫。

(五)传道十条:遵法律;孝双亲;敬神明;习正遭;保身体;善改过;立品行;慎言语;务正业,戒嗜好。

(六)家法十条:在翁、钱、潘三人领导时期,由于帮内组织严密,虽有家法刑杖,很少使用。其后潘清得意门徒石士贤肇事潜逃,乃订家法十条,并以香板为刑杖。清乾隆帝南巡时,在金山寺皈依佛门后,化装到杭州,看了青帮家庙及粮帮公所,认为王德降管理有方,传谕嘉奖,并钦赐龙棍一条,上写“违犯帮律,打死无罪”字样,以为帮中镇山法宝。以后凡遇重大事故,即以此棍责罚。家法十条如下:

(1)初次犯帮规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犯规”二字,并加斥革。如犯叛逆罪,捆在铁锚上烧死。

(2)初次忤逆双亲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胸前烧“不孝”二字,并加斥革。如犯逆伦罪,捆在铁锚上烧死。

(3)初次不遵师训,妄言妄行者,轻者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顽民”二字,斥革。

(4)初次不敬长上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不敬”二字,斥革。

(5)初次以长上资格侵占帮中老少所有财产物件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强夺”二字,斥革。

(6)初次殴打帮中老少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强暴”二字,斥革。

(7)初次违国法所禁不道德之事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重大罪时,用定香在臂上烧“莠民”二字,斥革。

(8)初次诽谤仙、佛、菩萨以及一切宗教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妄为”二字,斥革。

(9)初次不务正业,专事敲诈、逞凶斗殴,不受规劝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无义”二字,斥革。

(10)初次犯奸盗邪淫,而伪造虚构≤栽,殃及帮中老少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无耻”二字,斥革。⑵

帮会有班辈。若为清门字派,分为24个班辈,在十九世纪末20世纪前期,上海青帮辈份大体在“大”、“通”、“悟”辈之间。顾顺章为何种辈份,历史没有留下具体的说明。但他与顾行轩关系密切,为铁哥们,顾行轩为“通”字辈,以此类推,顾顺章大概也为“通”字辈。这个辈份在上海滩较高,黄金荣、张啸林☆虎、季云卿等当年上海滩赫赫有名的帮会中人均与顾顺章同辈。

帮会不仅为违法冒险的经济赢利活动所需要,也可以为政治派别所利用。它的阶级属性是流氓无产者,毛泽东于1926年3月所著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就指出:“处置这一批人,是中国的困难的问题之一。这一批人很能勇敢奋斗,但有破坏性,如引导得法,可以变成一种革命力量。”⑶

1921年到1922年的中国工人运动高潮中,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前身)领导人李启汉,为了扩大上海纺织工会组织,特地在青帮中拜了老头子。据说汪寿华也拜了杜月笙做老头子。以后的五卅运动和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中,中共在上海争取了多数帮会群众站在革命方面来。“1926年秋天我们在法租界辣斐德路一个弄堂办了一所启迪中学,尹宽当校长,他的秘书山东人梁子修当庶务。其实是一所党校。”该学校是受杜月笙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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