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口难辩 6

按照法院的程序,他们给我安排了一位辩护律师。其实我已经不抱希望,从眼皮老是跳动的感觉中,我知道这次我当定了替罪羊。自从老卫撞上出租车的一刹那,自从我会跟他换座位去开那辆车,我的下场就已经注定。

曾经听老妈说过一个道理,她说每个人都有劫数,有逃不过的一难。轮上好运时,挡也挡不住。遇到厄运时,逃也逃不开。命里安排好了的,自然会阴差阳错地找上你。

我跟那个律师说,所有的证据都不利于我,他想帮我的可能性极低。这位律师还是比较有责任心,他记录了我所有的证词,分析其中的漏洞。在他的百般提醒下,我叫他去交警大队的事故科查一下那天开那车出租车的当职司机,我说只有他或许看到了是老卫开的车,这是目前唯一的希望。

开庭的时间终于到了,我站在许多人面前,面对法官和公诉人的指证,信心全无。听着那一条一条我错误的罪行,我都惊讶自己怎么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尤其是那个出租车司机的证词,我更是感到吃惊。

出租车司机被找来了,他是一个长得矮矮的胖子,耳垂上还吊着个耳环。

如果说出租车那天没看见开车的人是谁,或者说他对当时的状况记不清了,我都可以理解。可是这胖子竟然说,那天他看见了撞车前开车的人,那个人就是我。

他还字斟句酌地强调:是一个穿着西装的人开的车。

那天穿西装的人只有我一个,老卫向来都是只穿休闲夹克装。我的西装成了我醒目的一个罪证。我有口难辩,我怀疑这个胖子的脑子是不是进水了,或者是被谁收买了?他凭什么那么确定就是我开的车?

我第一次尝到被冤枉的滋味,真是比窦娥还冤。

简单的休庭后,再重新开庭,然后是法官和一些人的窃窃私语,接着就是对我的宣判。我盯着法官嘴角上那一颗黑色的痣,尽管已没信心,但我还是希望他能做出公正的裁决,至少还缺另一个人的证词,老卫的当庭证词。

可老卫并没有出庭,听说他失踪了。

没有意外,我听到了法官嘴里蹦出了决定我命运和前程的话:“谭小强因超速驾车,犯过失伤害罪,交通肇事逃逸罪。现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并承担受害者全部的医药费……”

我瞪了一眼这个法官,很想问他是不是跟我有仇。但他朝我微笑了一下,就起身走了。这个笑在我看来,很意味深长,很高深莫测。

回到拘留室,律师安慰我说:“别灰心,还可以再上诉,不要轻易放弃。”

我苦笑着说:“上个屁的诉啊,这运气都背到这份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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