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边字

有“砚边字”一说——大意是,平时为了写字给人家看,会拘束而不能随心。某天在砚边的废纸上试笔,无意间写了一些字,过后却越看越好。

很小时被母亲抱进剧场看戏,台上人唱念做打,一片的热闹,看着那样的倾诉、委曲,那样的煞有介事,心中生出喜悦——懵懂中觉得人世中还有另一个人世。

上小学四年级时大哥从矿业学院回家,带了一部自装的半导体收音机,晚上我睡在被子里听了整部的话剧录音剪辑——《孔雀胆》(郭沫若著),听至夜里十一点时内心激荡,涕泪长流。现在想其实并不十分清楚这戏的故事情节,只是被剧中人的吟诵所打动了。

至此以为话剧最迷人处,是那些发出声音的文字。

认真读过的剧本中,印象最深的有徐渭的《玉禅师》和贝克特的《等待戈多》,后者读过多遍,喜欢那两个人在台上一本正经而又不着边际的对话,喜欢读剧本时感受到了的弯曲的状态。

剧本是为演出而写的,写时头脑里不演,或读时看不到戏在演,那样的剧本实为字冢。

戏的结构,有一种是自然生长的,如一棵树向着天空枝枝杈杈地长了起来,比如《我爱桃花》;还有是压迫成形的,像盆景的那种被胁迫着的表达,又像螺蛳壳里的层层叠叠,比如《花事如期》;《莲花》是反述,按我们获得故事的顺序写的——我们获得故事总是先有了结局,之后才有结局前的以往。

写一部戏在情节的选择上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绝不是真实不真实决定的,是你期望到达的那个意义的至高点所决定的。有了这个点,取舍的标准就有了,有些人是在情节中找意义,有些人是在意义中找情节,有些人两种方式在一部戏中互用,都有好作品,但好,一定不仅是故事好,是因为有那个至高点。

诗人说:“诗原本是在那儿的,诗人只是诗的发现者。”发现就是创作。1995年至2002年的财经大学操场,是我天天去散步的地方,七年下来发现了一些隐密的东西,后来才有了《操场》。

四十岁时我写过一首诗:

精神或一些人的争论

把一只鸟抛进羽毛

它的肉身飞得可真高

一张纸上的鸟,有着相同的姿态

只是那背景不够蓝

它让我在静寂中想到真实的高飞

那几乎是一种快捷的消失

这话要再说一遍也可以是这样

——你如果没有在人群中消失就没有飞高

这诗可以看到四十岁的我对轻薄的人是这么看的,六十岁的我不这么想了,网络写作的时代飞高或飞不高的都快速消失着。

但有一些东西消失得慢些,比如需要人工和手工的艺术——舞台剧该算一种。

从本世纪初,我就开始了对电脑写作的警觉,中文写作,笔的历史有几千年了,换成键盘,语言的节奏一定与用毛笔时不同。文风变了,要想在网络这海水般的文字量中冲出来,总要做惊人语才行,总要撰些黑话或春典这类的词来锁定一个群体,并获得新鲜感才行。用笔写作的一代,正在被用键盘的一代人替代,这大趋势你愿意不愿意都改变不了,唯一的悲剧,是你恰恰活在这个历史变革的结点上,既不能向前了,也无法退后。你的文字如果将来能被留下一点点,像长了绿毛的干面团缩在文字的角落里,偶尔有人会把你当作酵母拿来用用,那已是三生有幸了。

人类对艺术的是非判断是在不断的打破中行进着的,网络传播的日新月异使得这样的打破更猛烈,更巨大,好在人类对艺术的欣赏是有几千年形成的那个不变的核心还在。那说句鼓励自己的话,就抱着旧有的老派的自豪挣扎下去吧,在华丽的现代大厦旁开一间小小的古玩店,所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总会有一些人来光顾的。

把十多年来写成的大部分剧本汇合成集,能由作家出版社出版,深感荣幸。

付梓时,正是家父百年寿诞,恳请父亲为这本集子题写了书名。人生有此幸事,感恩惜福。

邹静之

2014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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