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喜复同悲 10(6)

我逗他:“既然受罪就别谈了。”

他断然否决:“那不行,还得继续谈。女朋友再难缠也比没女朋友打光棍要强。何况我这个女朋友又这么漂亮,那天带到我们队里一亮相,羡煞一帮王老五。哥倍儿有面子。”

“所以再受罪你也肯干,是吧?”

“是,看在她够漂亮的份儿上,什么小性子坏脾气哥都忍了。”

看看,这也是一个典型的“我愿意”。周一鸣跟我差不多,我们都爱一副好皮相,喜欢俊男美女。以貌取人虽然不可取,但对于找对象的年轻人来说,有几个人可以抗拒俊男美女的吸引力呢?

好色慕色,人之天性。况且以貌取人无论如何要比以钱取人或以权取人来得纯粹一些吧?总强过以金钱与门第为准绳的势利选择。

周一鸣找那本《唐诗三百首》找得不太顺利,网上发的帖子也没起到什么作用,在公交车上贴了失物启事也不见成效。估计当初当日坐这趟车拾走书的人并不是老乘客。我再生气也没办法,横是不能真为此把他给宰了,法律管着呢。

我爸又帮他说话:“行了,不就是一本书嘛!虽说有纪念意义,但真正纪念一个人不在乎形式。你妈一直都活在你心里,没有这本书你也不会忘记她。不是吗?就不要为难周一鸣了。”

罢了,我一向是宽宏大量的人,就高抬贵手放了周一鸣一马。他一脸感激涕零状:“阿飞,我买本新的《唐诗三百首》赔你啊!买十本都行。”

我失笑,我要十本一样的书干吗?能吃还是能穿?能铺还是能盖?

“那我请你吃饭赔罪吧。不过,你千万别宰得太厉害了啊!我这个月工资还没发呢。”

“那等你工资发了再说,我不宰——我不宰才怪。”

丢了我有纪念意义的书,我怎么都要狠宰他一顿的。周一鸣这个月做好准备当月光族吧,我要宰得他心也痛肝也痛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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