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

每个城市的角落,都零星分布着一些日久弥新的二手小店。我住的小城里,也有。旧物的种类通常很多——这样的店是不会单一经营某一类物品的,除非已颇具规模和名气。那些旧物,在我看来,每一件,都是世间绝无仅有的宝。即便是一模一样的两件物品,给人的视觉和触感也完全不同。或许是浸满了之前主人的气息,又停留,封存了不同的记忆与能量吧。

旧款四方形黑匣子式的收音机,转动旋钮,还有沙沙的声音,老态龙钟。咖啡色皮质、棉布里子的小背包,由于时间久远,皮面上已经泛出一层黑色的光。随手拿起蒙上了一层灰尘的黑胶唱片,轻柔擦拭——即便没有尘,岁月的痕迹也依旧清晰可见。四条桌腿的老榆木饭桌,靠近桌面轻嗅,茶饭的香气与主人家的温热还未散尽。掉了漆的木马等在阳光下,轻微触动,便吱嘎吱嘎地摇晃起来,这,就是自由。终究还是按捺不住心意,买下了红色涂漆并绘有牡丹花的立式衣柜。差了店主运送回家时,母亲盯着看了很久又抚摸,好似碰到年轻时的心事。还有那条长至脚面的、大花的裙,走起路来,连步子都隐在里面。

母亲说早年生育我的时候,父亲是期待能够得到一个儿子的,可偏偏不是,所以便任由母亲将我的名起得与父无关。父亲虽不暴烈,但也不疼惜我。每每我呼唤父亲,他只是草草地“嗯”一声,人便消失不见。印象里,我未曾见过父亲的笑容,他亦未曾将我抱入怀中亲昵。我曾在偷看父亲的日记时发现他写道:得一女子,与不得无异。这一生是非悲喜,便随她去了吧。

不记得在我几岁的时候,父亲便再也没有回来过。母亲独自带着我生活。年纪大一些之后才听说,父亲因为强奸,被收了监,一判便是很多年。那时候我不知道什么叫做强奸,只是隐约明白,父亲是做错了什么事情,被警察带走了。走了也罢,他终究也不爱恋母亲与我。只是他的离去,更苦了母亲。每日天没亮便起来做好包子,到街头卖。南方小城,并不寒冷,但多雨水。我时常看到母亲回家的时候,一双脚泡在浸湿的鞋里,寒气自脚心向上窜,直抵母亲苍白的嘴唇与蜡黄的脸。

“命”的意思是,是处境选择你而不是别的什么。想来我这一生的命,应该是痛的。痛也好,爱着便好。还可以做梦的吧。梦见爱惜我的父亲,梦见性爱与祈愿,梦见残花败柳,梦见音容垂落。

后来,我将父亲的日记本拿到二手店里去卖。五块,卖掉我父亲半生的故事。后半生,他再不需要故事,那深墙里制造的,都是回忆。我对老板说。

老板是有些苍老的北方男子。我看着他利索地打开放了钱的抽屉,拿出五块钱递给我,又从另外一个抽屉里,取一只崭新的透明塑料袋,将父亲的日记本放在里面,然后仔细地粘好封口,贴上不干胶的价签,写上50元,摆在一进店门口右侧最外面的货架上。阳光照在塑料袋上,反射金色的光。我笑笑,原来所谓心事,在最亲近的人的眼里心里,最不值钱。父亲的心事,终究还是摆在了日光之下,虽然这也许并非他所愿。

那位老板,或许会在打烊之后,轻轻打开父亲的日记本,慢慢阅读着一个陌生男子的前半生。我走出那家店,心里欢愉地猜测着。

下午两点,阳光做了掌灯人。它只是恰好点亮了街边黯然失色的路灯。而非《小王子》里那个茫然值守在329号小行星上的点灯人,日复一日。

下午两点,阳光做了掌灯人。也恰好熨平了心里的一些,褶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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