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SH 2

下车后我们一起去了南师大,终于找到了《Lovelife》,一次买了两张。女孩买的唱片几乎塞满了背包。

那天的天气真是好,干任何坏事都很惬意,绝无负罪感也绝无犹豫。后来她把我带到一个咖啡馆,很宽敞,半透明的天棚将日光均匀地洒下,周围都是一人多高的盆栽植物,几个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招呼那女孩,我跟着一起坐了过去。他们开始谈论地下摇滚、诗歌,南京的某个牛逼作家最近在干什么,以及某某谁是个呆逼。这些显然与我无关,我对南京不熟,只是凑在一边听着。既然插不上话,我就从包里掏出Discman,撕开唱片塑封,塞上耳塞,在沙发上听我的《Lovelife》。第一首歌,《Ladykillers》,电吉他和女声轰然而起,我便被它们包围住了。

不久我闻到异样的味道,知道他们在抽叶子。女孩拍拍我,我摘下耳塞,只听她说,也来一口。我并不抽叶子,知道它很贵,不好搞,如果拒绝就像别人请吃大餐我还偏要拿谱,很不识抬举,就凑上去吸了一点。第一茬下去根本没有反应,男孩们一点不吝啬,说:“你可能反应有点迟钝,再来一口。”第二茬下去之后我立刻晕了,继续塞上耳塞听歌,随后一头栽倒在沙发上。

鲍勃?迪伦金斯堡凯鲁亚克大卫?鲍伊吉姆?莫里森科特?柯本……

醒来发现天黑了,耳塞里静静的,音乐早已停止,男孩女孩们都不知去向。侍者说他们结过账了,然后冲着我诡异地笑笑,我不明白他什么意思。

我发了很久的呆。吃了点东西后,就近找一个小旅馆躺下。没有空调,洗澡有如冬泳,二十秒钟之内冻得我大脑充血,只得跳回床上,把自己塞进被窝,身体像停转的马达重新启动,努力制造热能把被窝焐暖。随后,在墙脚找了一个插座,插上变压器,在黑暗中继续听我的《Lovelife》。

我终于找到了你,人海茫茫,道路纷乱,神经迷幻,哪儿都不去,听你一遍遍地歌唱。你这失败的隐秘天使,总会带我去想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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