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是巨野县北黄庄人,爷爷是读书人,考上了拔贡。爷爷去世后,奶奶年年拿出爷爷的官服晾晒,有顶子、蟒袍、玉带、靴子。土改那年,她家让人拾掇得溜光,不知官服落到谁家了。
明珠爹黄先祥也是读书人,上完学给公家做事。一九三六年,山东上黄水,巨野颗粒没收,黄先祥在毕海给饥民放粮,分文没贪。晚上做梦,梦见泰山奶奶,泰山奶奶跟他说:“你放粮有功,增你九年福。”后来他到黄河北做事,架不住别人撺掇,娶了一个十六岁放羊的闺女当小媳妇。
明珠娘是大户人家闺女,从小没了爹娘,跟着姥娘长大,十八岁结婚前都是丫鬟伺候,没受过啥委屈。她嫁到黄家,学做针线,学做饭菜,婆婆喜欢。听说丈夫找了小媳妇,她放声大哭。
奶奶生爹的气,把爹娘招呼到一起,分家。
那年,明珠三岁,奶奶叫爹净身出户。爹生奶奶的气,领着小媳妇在城里过,很少回来。
一九四六年,爹是国民党巨野县党部书记长,县长空着,让谁干谁不干。
娘听说了,跟爹说:“人家都不干,咱也不干。”
小老婆说:“人家都不干,咱干,当官有啥不好的?”
爹当了两个月县长,巨野解放。八路军打开巨野城,四处找县长。爹藏在跟班毕庆余家,眼看藏不住了,庆余说:“县长,把你的衣服给俺穿吧,咱一块出城。”
出城的时候,把门人问庆余:“你叫啥?”
“黄先祥。”
庆余让人扣下,爹溜走了。
八路军一审庆余,庆余就露馅了,被判两年刑。爹在他小媳妇那儿,让八路军抓住了。
爹进了监狱,奶奶就病了,吃了很多药,不见好。奶奶去世的时候,庆余已经出来了,他披麻戴孝,打灵幡,摔盆子,守孝三天,三天圆完坟才回家。明珠长大以后,把毕家当亲戚走,一直到庆余八十八岁去世为止。
爹刑满释放后,亲戚劝他跟娘过,他不干。村里找他教学,他不干,开了个小卖部。小媳妇跟村干部勾搭,村干部编个罪,上面又把爹抓走了。爹在监狱待了几年,该刑满释放了,他不想活,写反标“一臣不保二主”,让人枪毙了,死在陈州。
小媳妇领着仨闺女混不下去,想回黄河北娘家,大妹四妮儿不想走,她娘把她送到大娘家,给大娘十一布袋高粱。四妮儿在大娘家低三下四,干粮筐子里啥孬吃啥。大娘估摸着十一布袋高粱吃得差不多,不想要她了。明珠娘知道了,让明珠接到家里。娘这辈子常跟明珠说一句话:“没有窝窝喝糊涂,不能凉人。”
土地改革以后,地主的日子不好过,都往外逃。娘领着她们在哪儿都不能待,爹的朋友帮她们在兖州坐上闷罐车,坐到徐州,又从徐州到了疃里。那时候,沛县那里有一溜十八疃,还没解放,很多逃难地主逃到疃里。
明珠去的是五疃,娘卖了貂皮大衣,换了十布袋麦子,后来缝耳轰子卖,供明珠上学。五疃有湖,湖里有菱角,有野鸭蛋,都能卖钱。水下去后,还能种一季好麦子。
一九四六年到一九四七年,她们在疃里待了两年。日子难过的时候,明珠穿着男孩的衣服回过两次黄庄,偷着回家拿银圆。第二次碰见民兵连长,人家看她吓得哆嗦,放了她。
一九四八年年底,一溜十八疃都解放了,她们回到黄庄,娘卖地供明珠接着上学。明珠在龙堌上高小,她爱说爱笑,干啥都积极,十四岁入了团。
明珠有个哥哥叫黄宝文,一直在外边上学,黄埔军校毕业。哥娶的嫂子,大他六岁,两个人感情挺好。新中国成立前,哥自个儿去了台湾。有一回,同学在一起说起属相,她说:“俺嫂子属狗,哥属兔,狗撵兔子,把哥撵到台湾去了。”
这句话传出去成了大毛病,学校不让她当团员了,还把这件事写进档案。
一九五二年,明珠考上巨野一中。学校设在比干庙,他们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巨野一中第一届学生,六个班三百多人,就五十多个女学生。
明珠在五班,班上就两个女学生,她干啥都积极,是学校的篮球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