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春:礼行(2)

直到有一天,我认识了一个人,他叫朗辰,一个有汉族名字的维吾尔族兄弟。他说:“景春你应该去上戏剧学院、电影学院,你有这个素质,完全可以考虑艺术学校。”我说:“我不懂,你教我。”朗辰说:“行,我可以教你,但是我要先去内地拍个纪录片,等我回来。”

我当时在新疆百货大厦上班,在鞋帽部站柜台,卖小孩儿的鞋。自从认识了朗辰,我每天就在柜台里面盼望他什么时候能回来。终于有一天,介绍我和朗辰认识的那个朋友跟我说朗辰回来了。我那天就请了假,饭都没来得及吃,跑去找他了,见到他特别高兴,那是1993年。当时跟朗辰一起学的还有我的两个朋友,我们三个人都考上了上海戏剧学院,那是1995年。

第一次离开新疆是一九八几年,很小的时候,我爸到北京开会,顺道就去妈妈的祖籍河北看了一下。当时没什么特别的记忆。

自己有意识地,完全离开新疆,就是1995年去上海上学。刚到上海大概有两年多时间非常不适应,极其不适应,不适应上海的饮食、气候。饮食就是要每周末去浙江路的新疆餐厅才能吃一顿饱饭,要吃一块清炖羊肉,一个拌面,要么一个抓饭一个拌面,吃得肚子圆圆的回去。上海的气候和新疆特别不一样。新疆是一个四季分明的地方,冬天有冬天的样子,夏天有夏天的样子,春天也很美,感觉很丰富。上海相比就只有一个冬季和一个夏季。冬天湿冷湿冷的,不像新疆一进房子就暖暖和和的。第一年在上海的时候,我要盖四个被子,毛巾被、军大衣全部盖上去才能睡觉。

上了戏剧学院之后,我的眼界突然就开了,知道艺术到底是怎么回事,戏剧表演是什么样子。我开始想往更好的地方去,比如出国,或者继续学习。我学习成绩比较好,每年都有奖学金拿,各方面表现都不错,还是院级优秀毕业生,得到了留在上海的机会,上海电影制片厂把我要走了。这在当时是很难的一件事情,过程说出来很简单,但是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和汗水。很多人会靠关系,我是靠自己,更没有人因为我是新疆的而照顾我。

上学的时候拍了几部戏,但都不是主演。第一次在电影里扮演男一号,是毕业之后。1999年,导演高峰拍摄电影《旅途》,讲的是一个解放军在新疆的长途客车上和各民族乘客一起勇斗抢劫的歹徒的故事,改编自真人真事。电影是在新疆拍的,和我之前拍片子感觉完全不一样,毕竟连空气都是最熟悉的。有个很有意思的细节,不像内地所有电影组开机第一天都要拜神、插香,在新疆,我们就宰了个羊,还找了个回族的老哥哥给诵了个经,这个过程就感觉特别“新疆”,而让我觉得特别熟悉。这部电影也把新疆特别漂亮的风情全给拍出来了,获得了全国“五个一”工程奖。

我刚去上海上学的时候,觉得自己是一个来做客的客人,所有的地方都不习惯。直到电影《旅途》拍完,工作分到了上海,户口到了上海,我还是有客人的感觉。有些东西就是改不了。那会儿买了车,没事儿就跑到浙江路去吃新疆饭。普陀那里开了一个新疆餐馆,就小小的两间,不大的房子,后来慢慢发展到非常大。老板是位阿吉(去麦加朝觐归来的人),每次我都叫他阿吉Aka(维吾尔语“哥哥”),我们也成了好朋友。他还娶了个上海老婆,老婆一口上海话,也会说维吾尔语。他们的餐厅开了十几年,餐厅扩展到了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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