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并不是神,并无天生的大爱无私和全知全能。因此理性的民意需要培育和保护,需要反误导、反遮蔽、反压制、反滥用的综合制度保障,才能使民主不被扭曲,从而表现出相对于专制的效益优势:贪腐更少而不是更多,社会更安而不是更乱,经济更旺而不是更衰,人权更能得到保护而不是暴力横行性命难保……特别是在涉外、涉远、涉专等上述事故多发地带,原版民主的制度修补不容轻忽。从更高标准来看,一个企业光有董事会民主和股东会民主是远远不够的。更合格的企业民主一定还包括员工民主(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顾客民主(价格听证与监管制度)、社区民主(环境听证与监管制度)等各个层面,包括这个丰富民主构架下所有利益相关者权力与责任的合理分配,以防“血泪企业”“霸王企业”“毒魔企业”在民主名义下合法化,而《公司法》等法规在这方面还过于粗陋。一个民族国家光有内部民主也是有隐患的。考虑到经贸、技术、信息、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全球化现实,更充分的民主一定要照顾到“他者”,要包括睦邻和利他的制度设计——就像欧盟的试验一样,把涉外的一部分外交、国防、金融、财政权力从民族国家剥离,交给一个超国家的民主机构,以兼顾和协调各方利益,消除民族主义的利益盲区,减少国与国之间的冲突。至于欧盟与“×盟”之间更高层级的民主共营构架,虽然面临着宗教、文化、经济等令人头痛的鸿沟,但只要当事各方有足够的诚愿和理性,也不是不可以想象。
可以预见,如果人类有出息的话,新的民主经验还将层出不穷。一种以分类立制、多重主体、统分结合为特点的创新型民主,一种参与面与受益面更广大的复合式民主,不管在基层还是全球范围内都可以期待。作为一项远未完成的事业,民主面临着新的探索旅程。
中国是一个集权专制传统深厚的国家,百年来在体制变革方面寻寻觅觅、进退两难,既受过专制僵化症之祸,又吃过民主幼稚病的亏——后者用民主之短不少,用民主之长不多,有时未得民主之利,先得民主之弊,最终结果是损害民主的声誉,动摇人们的民主信心,窒息人们对民主的深度思考,为集权专制的复位铺垫了舆论压力。中国1911年至1913年与1966年至1968年的民主,就是这样。从这一点看,专制僵化症与民主幼稚病是一体两面,共同阻滞了政治改革。
丘吉尔有句名言:民主是“坏体制中的最好体制”。尽管集权,乃至专制也能带来社会稳定,也能支持经济发展(很多资本主义国家或地区在新兴时期或困难时期都曾借助集权或威权管制手段,如20世纪后半期的“亚洲四小虎”,又如克伦威尔时期的英国、拿破仑时期的法国、俾斯麦时期的普鲁士等),但至少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没有民主的繁荣如同白细胞不足的肥体,缺乏发展的可持续性。现代社会的复杂程度和管理量与日俱增,需要更灵便、更周密的信息传感系统和调控反应系统。一个官吏体系掌控着越来越多的国家财富和财政资源,如无民众全方位的监督和制约,必将滋生很多自肥性利益集团,无异于定时炸弹遍布各处,造成的“矿难恐怖主义”“药价恐怖主义”“污染恐怖主义”等让人应接不暇,也使体制内忙碌的消防队成为杯水车薪。另一方面,身处一个互联网和高速公路的时代,民众的知情触角已无所不及,根本不需要什么黑客手段,就能轻易穿透任何铁幕,其相应的参与、分享、当家做主等要求如未及时导入建设性的政治管网,不满情绪一旦积聚为心理高压,就可能酿成破坏性的政治风暴。事实多次证明,再成功的现代君王也总是危险四伏。当年发展经济和改善福利并不算太差劲的罗马尼亚齐奥塞斯库,刚被英国女王授了勋章,刚被国际社会誉为改革模范,马上就死在本国同胞的乱枪之下,不能不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