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子建:简朴生活回忆录(4)

光与影

光肯定不单单是为了黑暗而存在的,因为光也生长在光明的时刻。比如白昼时大地上飞舞的阳光,它就是光明中的光明。当然,大多的光是因了黑暗的存在而存在的,生长这样光明的物品有:蜡烛、油灯、马灯、电灯泡、灯笼、篝火,等等。月亮和星星无疑也是生长在黑暗中的光明,但它们可能是无意识地生长的,所以对待黑暗的态度也相对宽容些。月亮有圆有缺,即使满月时,它也可能一头扎进乌云的大厚被子中蒙头大睡,全不管有多少夜行人等待它的光明。星星呢,它们的光暗淡的时候多于明亮时,所以人们想借助它们的光明,是不大容易的。

我记忆最深的光,是烛光。上小学的时候,山村还没有通电,就得用烛光撕裂长夜了。那时供销社里卖得最多的是蜡烛,蜡烛多是五支一包,用黄纸裹着。当然也有十支一包的,那样的蜡烛就比较细了。蜡烛白色的居多,但也有红色的,人们喜欢买上几包红蜡烛,留到节日去点。所以供销社里一旦进了红蜡烛,买它的人就会挤破门槛。在那个年代,蜡烛是完全可以作为礼品送人的。正月串亲戚的人的礼品袋中,除了鸡、鸭、罐头和布匹外,很可能就会有几包蜡烛。懂得节省的人家,一支蜡烛能使上四五天,只要月亮的光能借上,他们就会敞开门窗,让月光奔涌而入,刷碗扫地,洗衣铺炕。我最爱做的,就是剪烛花。蜡烛燃烧半小时左右,棉芯就会跳出猩红的火花,如果不剪它,费蜡烛不说,它还会淌下串串烛泪,脏了蜡烛。我剪烛花,不像别人似的用剪刀,我用的是自己的手。将大拇指和二拇指并到一起,屏住气息探进烛苗,尖锐的指甲盖比剪刀还要锋利,一截棉芯被飞快地掐折了,蜡烛的光焰又变得斯文了。我这样做,从未把手烧着,不是我肉皮厚,而是做这一切眼疾手快,火还没来得及舔舐我。烧剩的蜡烛瘪着身子,但它们也不会被扔掉,女孩子们喜欢把它们攒到一起,用一个铁皮盒盛了,坐到火炉上,溶化了它们,采来几枝干树枝,用手指蘸着滚烫的烛油捏蜡花。蜡花如梅花,看上去晶莹璀璨,有喜欢粉色的,就在白蜡烛中添上一截红烛,溶化后捏出的蜡花就是粉红色的了。在那个年代,谁家的柜子和窗棂里没有插着几枝蜡花呢!看来光的结束也不总是黑暗,通过另一种渠道,它们又会获得明媚的新生。

光中最不令我喜欢的就是阳光了。往往我还没有睡足呢,它就把窗户照得雪亮了。夏天的时候,它会晃得你睁不开眼睛,让人在强烈的光明中反倒有失明的感觉。不过我不讨厌黄昏时刻的阳光,它们简直就是从天堂播撒下来的一道道金线,让大地透出辉煌。比较而言,月光是最不令人厌烦的了,也许有强大的黑暗作为映衬,它的光总是柔柔的,带着股如烟似雾的缥缈气息,给人带来无边的遐想和温存的心境。好的月光质感强烈,让人觉得落到手上的仿佛不是光,而是绸带,顺手可以用来束头发的。而且泻在山山水水的月光也不像阳光那样贫乏,月光使山变得清幽,让水变得柔情,流水裹挟着月光向前,让人觉得河面像根巨大的琴弦一样灿烂,清风轻轻抚过,就会发出悠扬的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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