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罗什福科和他的《道德箴言录》(3)

拉罗什福科对人本身的分析主要是从两个方向进行的,一是分析人的情绪、激情以至疯狂;一是分析人的精神、理智和判断力。他认为人永远被自己的激情所纠缠,一种激情的消除总是意味着另一种激情的确立,而且人们宁愿不治愈自己而忍受激情的折磨。激情使人们创造伟大的事业,使行动有力、使语言具有雄辩性,虽然它也到处潜藏着危险。激情有各种形式,从爱情、友谊一直到懒惰,懒惰也是一种不为我们所知、危害甚烈的激情,激情常常变成狂热和疯癫。疯狂总是追逐着我们,没经历过疯狂的人不能说他是明智的。拉罗什福科意识到激情对于人生的意义,又感到它的可怕和复杂。

至于人的理智方面,拉罗什福科认为我们的知识总是肤浅和不完全的,这不仅因为事物有近乎无穷的细节,而且还有一些超出我们感知范围的东西不能为我们所认识。精神和理智有一种狭隘性、局限性,我们不相信离我们眼界稍远的东西,精神还有一种懒惰性,总在使它惬意的事物上萦绕不去。并且,我们没有足够的力量完全遵循我们的理智。我们的精神或理智不仅难于认识我们外部的事物,而且难于认识我们的内心,“精神始终是心灵的受骗者”(102)。因此,拉罗什福科嘲笑哲学家,尤其是某些斯多葛派哲学家,认为他们的哲学只能战胜过去和未来的痛苦,却要被现在的痛苦所战胜;认为他们通过哲学推理而形成的对死亡的蔑视只是一种自欺欺人。

拉罗什福科对于人的现状和未来似乎都抱有一种悲观的看法。他认为人类是堕落的,比他们原初的状况要坏;人类的处境是悲惨的,在调动他们所有的行为以满足他们的激情的过程中,他们不停地在那些激情的暴政下呻吟:他们既不能忍受它们的强暴,又不能负担为摆脱激情的桎梏而应采取的行动;他们不仅对这些激情,而且对医治它们的药物感到厌恶;既不能适应他们的疾病的痛苦,又不能适应治愈其疾病的工作。人凭自身既不能达到全真,又不能达到至善;既难于得到真正的幸福快乐,又难于达到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尤其对于后者,对于人们的所谓德性的揭露,构成了拉罗什福科的《道德箴言录》的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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