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安于巢吗,人安于客枕吗?——访王任叔故居(4)

三、血的神话

撇开大历史不谈,看看《自传》中提到的一些并不是非常重要的事件和人物吧。

一是两个少年好友的死。1915年,王任叔来到宁波入读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对这座地处东南沿海的商埠,他并没有多少好感,称之为一座“为算盘声和桐城派的古文声所联合统治的中古城市”。他自述在校期间有两个对自己有过影响的较为亲密的同学。一为周仲陶,“一个非常聪敏、数理化有特长的同学”,此人因婚姻不幸,三年级时患吐血病(肺病)死掉了。其时王也正为婚姻问题而苦恼,可谓同病相怜。周的死,使他深感“人生的渺茫”。另一同学为毛信望,“一个有丰富的社会知识的人”,告以社会的种种黑暗面,“这使我仿佛另开了一只眼睛,要去看看社会到底有多少黑暗”。王任叔最早的社会活动就是此人引路的。但毛做了两年小学教员后,也吐血死了。

二是长子的死。王任叔自述,从1948年8月奉中央命,由天津进入解放区,在平山李家庄统战部工作,至1950年8月调外交部。其间,有两件事感到不快”,一是和王洛华的婚姻关系,一是长子王克宁的死。

以后他逢人总要说起长子的死,后悔对儿子关心不够。在发表于1957年4月号的《北京文艺》的一篇短文里,他再一次表述了自己的“丧子之痛”:“……我深深感到自己对他不但缺少父亲的爱,而且表现为没有丝毫人情。”把视线移向写作此文后的十余年。1971年年初,已遣返原籍浙江奉华大堰的王任叔脑血栓病变,强送杭州古荡医院治疗,病情未见好转。第二年夏天,因脑血管破裂死去。其亲属描述死时的惨状:耳鼻流血不止。

这样散点式地叙述王任叔一生中的几个年份,血作为一个意象,凸现在了我们的面前。血,系连着少年时代朋友的死亡,长子的早夭,也预示了他死亡时的情状。如果说两个少年朋友的吐血病是世纪初小知识分子的流行病症,而把他们父子死时的血光联系在一起来看,似乎又不是一个“巧合”所能解释的。我相信真实的历史就潜藏在这些细枝末节里。

在他的一生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血的神话的建立和溃散。

考察一个人物,不能光是局限于人物和事件而忽略经济、地理等其他社会层面的因素。王任叔的出生地宁波奉化大堰村,地处奉化西南群山环抱之中,东连宁海,南接台州新昌。这个小小的地方,见诸史传的,除了王任叔,尚有明代工部尚书王钫(王的远祖),烈士董子兴、王鲲等。王在长篇小说《莽秀才造反记》的开篇里写邻县近山濒海的宁海人的硬气:“是山陆与海洋接合之所这特殊的自然条件,培养出这小县份人民一种特殊的性格,他们在狂波巨浪中学得了狂放与勇猛;他们在丛林与山崦中学得了坚韧与挺拔。”大堰一山之隔便是宁海的大里村,王任叔描述的这种“台州式的硬气”在大堰同样也有流风余韵,这一地理风土赋予的禀性事实上也是他出生的印记。

同时代人的回忆描绘出了王任叔热情、尚义、血气方刚、易冲动的一幅幅肖像:“不修边幅,鬓发如戟,一口奉化官话议论纵横,响遏行云”(周劭);“倔强而富冲动,有情感,有侠义心肠”(孔另境);“热情、勇猛,有时却过于自信”(唐弢)。这样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性子出现在一个大使身上,有时就难免尴尬:王任叔出使印尼时,印尼的总统是苏加诺,此人爱讲排场,动不动就举行典礼,邀请各国使节出席观礼,一站就是五六个小时,这可苦了王任叔,有一次他站得实在腿酸,顺手拿起一瓶饮料,仰头便喝,这一镜头正好摄入了美国《生活》杂志记者的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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