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概说《诗经》(9)

夫子说诗,“兴”、“观”、“群”、“怨”、“事父”、“事君”、“多识于草木鸟兽之名”七项,不是并列的,而是相生的。再进一步,也可以说并列而相生,相生而并列。人只要“兴”,就可以“群”、“怨”、“事父”、“事君”、“识草木鸟兽之名”;若是不“兴”,便是“哀莫大于心死”(《庄子·田子方》)。只要不心死就要兴,凡起住饮食无非兴也。吾人观乞者啼饥号寒,不禁惕然有动,此兴也,诗也,人之思无邪也。若转念他自他、我自我,彼之饥寒何与我?这便是思之邪,是心死矣。佛说:“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楞严经》)学佛、学道,动辄曰我心如槁木死灰,岂非心死邪?岂不是断灭相?佛说:“于法不说断灭相。”(《金刚经》)

马先生之说,除“天地感而万物化生,仁之功也”一句欠通,其余皆合理。文虽非甚佳,说理文亦只好如此,说理文太美反而往往使人难得其真义所在,如陆士衡《文赋》、刘彦和《文心雕龙》,因文章之煊赫反而忘其义之所在。

言字者,言语之精;言语者,文字之粗。平常是如此,但言语之功效并不减于文字。盖言语是有音色的,而文字则无之。禅家说法动曰亲见,故阿难讲经首曰“如是我闻”,是既负责又恳切。言语有音波,亦所以传音色,古诗无不入于歌,故诗是有音的。《汉志》记始皇焚书而《诗》传于后,盖人民讽诵,不独在竹帛故也。马先生故曰“必假言说”,而不说文字也。言语者,有生命的文字;文字者,是雅的语言。马先生说言语之足以感人者皆诗,章实斋先生所说纵横家者流,乃诗之流弊。

东坡有对曰:“三光日月星,四诗风雅颂。”

风,大体是民间文学,亦有居官者之作;雅,贵族文学;颂,庙堂文学。以有生气、动人而言,风居首,雅次之,颂又次之。以典雅肃穆论,颂居首,雅次之,风又次之。

不知当初编辑《诗经》之人是否其先后次序含有等级之意,余以为虽然似乎有意,亦似无意,在有意、无意之间。

“六义”:风、雅、颂(以体分);

赋、比、兴(以作法分,颂中多赋,比、兴最少)。

直陈其事,赋也;能近取譬,比也(比喻);挹彼注兹,兴也。(“注”字用得不好。)

前人讲赋、比、兴,往往将“兴”讲成“比”,毛、郑俱犯此病。毛、郑传诗虽说赋、比、兴,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文心雕龙》有《比兴》篇,然说比、兴不甚明白。

兴绝不是比。“云想衣裳花想容”(李白《清平调三首》),诗人的联想,比也。“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毛诗说“兴也”,后来都讲成兴了,实则“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绝无关系。

兴是无意,比是有意,不一样。既曰无意,则兴与下二句无联络,既无联络何以写在一起?此乃以兴为引子,引起下两句,犹如语录说“话头”(禅家说“话头”,指有名的话,近似proof),借此引出一段话来。然“兴”虽近似introductory、引子、话头,但introductory尚与下面有联络,“兴”则不当有联络。(宋朝的平话如《五代史平话》,往往在一段开端有一片话头与后来无关,这极近乎“兴”。元曲中有“楔子”,金圣叹说“以物出物”)。此种作法最古为《诗》,《诗经》而后即不复见,但未灭亡,在儿歌童谣中至今尚保存此种形式(在外国似乎没有):

小白鸡上柴火垛,没娘的孩子怎么过。(兴也)

小板凳,朝前挪。爹喝酒,娘陪着。(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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