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尹也有挠头的时候(3)

老尹举的,正是那个鞋跟,倒着平放在手心里,尖尖的后跟朝天,后跟上正套着一小截那种带着斜茬儿的钢管。

照老尹的看法,中国人聪明,这中国贼也滑头。要真像美国的抢匪一样没事儿在身上带七八把左轮枪那侦察员这行当倒也好干了。中国的贼他不这么干,经常带点儿稀奇古怪的东西就是作案工具,你识别不容易,识别明白了如果没证据还没法抓他。

当年他和搭档孙警官逮过两个专门偷旅馆的老贼,所用工具不过是一块小学生用的大垫板、两个钢镚儿、一截儿铁丝,真正玩儿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无论你是挂锁撞锁,连保险柜都能开。从西安偷到北京,一路畅通无阻。盖因案子作完,两个老贼把垫板、铁丝往垃圾箱里一扔,钢镚儿买车票花掉,就销毁了作案工具,又不引人注目,又不可惜,警方排查还真不容易怀疑上他们两个。

到地方要下手再找这些东西,还费力气么?

你总不能因为“提供作案工具”把卖垫板、铁丝的抓了吧?

昨天在报纸上刚看到一个贼苦练技术,却在通过事主家厨房窗户时因为太胖被卡住而束手就擒,这种对技术和自身素质缺乏了解的贼,连警察都看不上。这一次两个老贼栽在老尹他们手里,并不是“技术问题”,还是老尹在大街上双方的对视中出了破绽。一到所里,老贼身上的赃就漏底了。

说起来,老贼是开锁专家,老尹是盘查专家,双方都没有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丢人,这个交锋的结果属于正常。

不过老贼略逊于老尹他们的还有一点,就是审讯和反审讯技巧上的对抗。这方面,毕竟贼的经验永远超不过警察。

从一个案子攻破,口子越撕越大。到半夜,老贼叹了口气,目光中露出一丝萧索,道:“京城捕头,天下第一,不该来这里犯案的。你们把那小子看住,别让他跑了,问什么我都说,反正……我们俩都够毙的资格了。”

于是,四十几起案子,清清楚楚地就都供了。

这段交锋十分精彩,可惜不能付诸笔墨,唯老贼那句“京城捕头,天下第一”可以看出一丝无奈。

那个老贼叫宋革新。老尹还能回忆起来,说:“他最后的招供是良心发现,知道我们也不容易。”

言下之意,有点儿“理解万岁”的意思。

这个案子,上了《人民日报》。

说远了,回到这个高跟鞋和小钢管上。没理由两个流窜犯身上带这些奇怪的东西,肯定是作案工具。但,这是干什么的呢?

老尹比画了半天,才发现那些斜茬儿小钢管可以松松地套在高跟鞋尖尖的后跟顶端,但是,对它的用途还是难以理解——套上它扎人?费了好大劲儿才能扎穿几层纸,用它扎人要极好的爆发力(阿里大约可以做到,乔丹能不能就得两说),还要小心一挥之下钢管和高跟鞋分家;撬门?这高跟鞋的后跟攥着姿势极为别扭,也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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