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消失宾妮
2010年夏天,我躺在床上看那本揭露犯罪现场真实情况的《蛛丝马迹》,而她正瘫在我旁边睡死过去。书上,那些真正的CSI向我迫不及待地揭示,宠物会破坏犯罪现场——它们饿了会开始生吃主人的遗体。而我扭头看着她那张毛茸茸的小脸,把她扯到怀里闹醒,语重心长:“牛奶,答应妈,吃我可以,但别先吃脸。先吃妈的肚子,那里肉多。”
那时我有一只养了十一年的大狗,还有她这只养了四年多的肥猫。人们总是会对我说:“我还是更喜欢狗……”然后,站定,举例,说狗的忠诚蠢傻萌,猫的忠奸难辨又自我。我也更喜欢狗,但这事跟猫无关,我只是更喜欢狗能长得更肥大更毛茸茸的身子——我特别爱动物的皮毛。如果可以养熊,也许我更爱的就是熊了。但我喜欢他们是活的,亲昵地给我抚摸的时候——带着体温和善意,那会儿的温暖和冷冰冰的、内胆封上凉滑丝绸的皮草是天差地别的。
我接她回来是因为寂寞。那会儿我在北京读了一年半的大学,两点一线的生活加荒凉得有漫长半年冬季的城市,让我跟男友和爹嚷嚷,请让我养个什么小动物吧。他们都不太乐意,他俩自认有天生的立场拿我当小孩。但我就是心一横接回了她。那时候她两个月,又瘦又丑脾气也臭,先前的主人是读电影学院的香港妹子,妹子让这孩子养成了非人类的床不睡的习惯——第一夜,我和她大战三百回合,内容就是“滚下床睡你的窝去”。于是她的出现虽成功缓解了我的寂寞,但却是以截然相反的方式——逼疯我。
我们起初是话不相投半句多的关系,我想拿她当玩具抱着,她恨我总把她手脚裹在怀里——她抓伤我,我也揍她,不给她吃喝。她生气就满屋子乱拉屎,曾经在被关禁闭的屋子弄到天花板上挂着一坨屎,至今不明原理——人们说不能小看猫,那一刻我信了。我是被她折腾累了才放弃了自己那点“爱”——被重视、被依靠、被需要——我不再折腾她,她也不再折腾我。我给她摆好食儿,因为不给她就叫得你睡不着;我给她洗澡,不然她就带着屎疙瘩踩上我的被子;我给她剪指甲给她把家里都收拾干净。猫真的蛮横,可是除此以外又没什么别的需要——她有时候真的寂寞了,吃饱喝足了,窝在你旁边,你捎带手就把她挪到你腿上,速度之快犹如她不过眨了眨眼,却没发现地方早换了。然后她懒洋洋地睡着你怀里,从此相安无事。
都说猫会自己去找自由。因为怕她走,我也不让她自己出门——她也不敢出去。得知她对我依靠,正是因为牵着她出去玩——我想象里遛大猫的场景,最后变成了她看见任何一个生人就找地方钻的滑稽戏。那正是一个春天,她还掉毛。我捧着她,她吓得指甲全都陷到我的衣服或者皮肤里。而我的毛衣沾上了一圈她撒泼的毛,不多,正像一只被拔了白毛的鸡。我只得把她抱回去,一脚踏进自己家,就立刻听得她的哀号变了调,让人哭笑不得。她也不敢出门,有时候她趁我通风开门时溜出去,但是只要听到我关门就吓得尖叫着跑回门口。
我不懂她想什么。
她长到两岁,就学会了怎么在我怀里自如地睡——哪怕我像个滚筒洗衣机一样翻滚她。她小时候嗜吃如命,朋友说这孩子以前肯定饿怕了。后来每天盆满钵满,她就再不关心自己有多少吃的,少吃一顿也懒得跟我计较。有人告诉我越大的猫越精,可她越大越少根神经。她睡床,却不再死活要踏平我的胸口再躺下去,而是睡在我的脚边。我冬天里脚丫子伸出被子,就藏在她那个好似暖炉一样的肚子下面,她也不动,仍然一摊滚烫的热水一样覆着我的脚丫子。一梦三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