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密特:与中国为邻》 儒学的传统(1)

西伦:中国的儒家学说有些什么内容?

施密特:首先是对和谐必要性的意识,而不是对抗的意识。用欧洲启蒙主义的德语来说,就是要有妥协的意愿。另一个重要的原则是,相信人是可以教育的。还有一个要素是尊重等级制,这一点正好适用于当今中国的状况。

许多中国人没有意识到,等级制并非共产主义的发明,而是儒家的发明。马克思主义里面实际上不讲尊重等级制。如果说苏联共产主义里面有尊重等级制的话,其实那是用鞭子和冲锋枪逼出来的臣民的驯服。当然,中国几千年来也一直存在臣民驯服。

西伦:自从您对中国产生兴趣以来,您曾对儒家学说做过深入研究。在您看来,这一有近2500年历史的古老传统的特殊强项是什么?

施密特:大约2100年以前,儒家学说被奉为治国之道。其核心是中央科举制度,不过从宋朝开始,即公元960年前后,这一制度才具有约束力。它由许多可以攀登的等级组成,基本上不间断地实行到20世纪初。时至今日,这种制度在大学入学统考中仍余韵不绝。在我看来,儒家学说的特殊强项在于:不论个人的社会出身,无条件地强调教育、培训和考试,是行之有效的。这就是说,为了能入仕途当大官,不一定非出身于某个阶级或某个阶层不可。

西伦:过去在东德也是如此。

施密特:在儒学时代的中国,教育的内容包括熟读所有的古代著作和评述,这是不言而喻的。前东德的情况并不完全如此,因为人们除此以外还必须表白自己的信仰。在各个共产主义国家,人们必须至少要表明自己是个坚定的列宁主义者或马克思主义者,这么做是为了能够晋升,在毛泽东时代这种做法尤其明显。但今天儒家学说重新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西伦:与此并行,道教和法家学说也在发展。这三种学说形成于战国时期,那是一个各国边界频频改动,国君纷纷更迭的乱世。由此产生了要求凝聚的愿望,这又推动了这些学说的碰撞。道教的特点是回归自然,法家思考建立能支撑社会的体制,儒家则研究人的自我道德化。

施密特:重要的是,儒家学说是一种基于理性而非宗教的、内容广博的伦理。在这个意义上,儒家学说与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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