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我观新诗(4)

哦,多么豪迈的“铺一面大地,盖一身太阳”!多么舒畅的“这个的手搭上了那个的胸膛”!多么活跃的“爬起来,抖一下,涌一身新的力量”。歇午工,我以为没有什么能够比这个写得更加真实生动的了。有人说,《歇午工》无视阶级社会的现象,美化了被压迫者的生活;我觉得这是机械论,把生活定型化了。我看不出《歇午工》里有歌颂剥削阶级的痕迹,它歌颂的是劳动,难道因为剥削阶级利用劳动压迫人民,因此连劳动本身也应该否定,应该不再歌颂了吗?就我个人而言,我是联系自己的生活经验读这首诗,将它和《老马》等篇统一起来理解的,我认为它们可以互相参照,互相补充。但是,《歇午工》写得朴素,洒脱,自然,留给人们以想象的余地;《老马》虽然是象征的,看起来却还是实了一点,露了一点,多了一点。由于《诗刊》的关系,我也读了卞之琳的诗,特别喜欢他的《寒夜》,它让我感觉到了他要描述的东西。我本来认为闻一多之所以称赏臧克家的《生活》,原因之一就因为在《烙印》的大量客观描写的诗篇中,《生活》是主观抒发较多的一篇,正是这种主观抒发,使读者直接摸着了诗人的心灵,或者如闻一多说的“诗的动机”——一个诗人写作的“基础”。卞之琳的《寒夜》纯是客观描写,没有一点主观述说,需要读者细细琢磨和思索。这时,除了新诗究竟以客观描写为主还是以主观抒发为主外,我的头脑里又出现一个问题:是写得清楚明白些好呢,还是写得隐晦曲折些好?这里牵涉到懂与不懂的问题。我是赞成文艺作品应该让读者懂的,从思想情绪一直到表现的语言和技术,无论怎样高妙新颖,都应该让读者懂。至少在作者一边说是这样。记得鲁迅曾经说过:“世间本没有别的言说,能比诗人以语言画出自己的心和梦,更为明白晓畅了。”可见做不到明白晓畅,不是由于别的,倒是因为我们诗人的艺术水平太低的问题。不过与此同时,我们也反对粗浅露骨的表现,反对在一篇文章或者一首诗里把话说尽,不给读者留有想象的余地。如果一个诗人确有才能,而又尽了自己表达的能力,人们还是不懂,那恐怕是另一回事,要从读者那边找寻原因了。我不反对朦胧诗,并且认为将诗写得含蓄一点是好的,中国一向重视意在言外,即小见大,使读者从思考中获得余味无穷的感觉;至于语言的简练,那更是一切诗歌共同的要求,因为这样才便于吟味和咀嚼。但这并不是说,凡是晦涩难懂的便是好诗,有人故作高深,力求难懂,甚至猎异炫奇,搔首弄姿,以卖弄其名士才情。其实这是对诗的魅力的误解,也是诗人本身浅薄无知的一个自我暴露:不足为训。

能懂是一切文艺作品应当具备的条件。但自“五四”以来,一直有人在写难懂的诗,例如李金发就是。三十年代我嘲笑过邵冠华,因为他写了“河水如呆立的棺”那样古怪的诗句;四十年代我又嘲笑过路易士,因为他在《不朽的鱼》里说,“我是一尾抽板烟的青空的鱼,游泳的太阳。”虽然我的嘲笑别有一点政治原因,但无法懂得这些诗句的含义却是主要的,在文章里顺便扫一下,无非是劝告他们不要将新诗引入死胡同。不过,我心里明白:他们确实是想写好新诗的,只因不满于当时充斥诗坛的毫无诗意的顺口溜式的政治诗,而又误解了诗的魅力,这才堕入魔道,写出难懂的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诗句来。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