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15)

据说,一个人的幼年读物会奠定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幼年时代的英雄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他为我做出“了不起的人”的定义:清醒地知道如何分配精力时间,做自己热爱且擅长的事。最要紧的是,贝克街二百二十一号B,是租的,而且是合租。书的头一章就在讲租房的事儿,那是夏洛克传奇的起点。

天才们用不着有自己的房间。他们的智慧已经攻陷了太多疆域,傲立于人类之巅,就不必再让肉体去占有地盘了。夏洛克会让买房还房贷这种问题浪费他的智力?可笑!而且,合租的室友,往往还会成为最好的事业生活良伴呢。

后来我迷恋的约翰·克里斯朵夫验证了这些定义。他与奥里维合租时的故事,是全书最美好的章节之一。

有一阵,每当有长辈教诲我,赶紧买房吧,我总会说:我喜欢租房住。古希腊的第欧根尼斯住在一只木桶里,那也不妨碍他当哲学家啊。还有一次在外地的出租车上,司机问我哪儿的人,我说现在住北京。又问结婚没有,我说结婚了。又说,在北京买房够贵的吧,我说,我没买房,租房住着呢。他就露出不可思议的样子,瞪圆眼睛看着我,好像我是个疯姑娘似的。出于一种阴暗心理,我又告诉他,我们是跟人合租的。他的表情就像他要疯了。

这时我开始后悔,万一车撞了电线杆子怎么办,我这不是没事找事嘛。幸好他还稳住了方向盘。我闭住嘴不敢说话了。如果我再跟他说,家里想帮我买房我坚决反对,只怕他会把车开到人行道上去……不一会儿他摇着头,心有余悸地喃喃道,我的天哪……我是死也不能让我姑娘结了婚还租房住……

那么多的人迷恋稳定和安全感,以其作为至美的标准去衡量一切行为和结局,像迫不及待的种子,期待陷落,期待寸步难行,期待黑暗的围困和掩埋,期待缺乏活力的腐殖质的滋养。

七十年。其实所谓“买”也不过是七十年的租约。即使到能“永远”占有土地的国家去购买,你也永远不可能真正“占有”一块空间。五亿年前的三叶虫和软舌螺做不到,鸭嘴龙和蜥脚恐龙也做不到。尼安德特人无法保留欧洲的土地产权,海德堡人也不行。山顶洞人不是北京周口店小区的业主,我们也不是。

想象有那么一天,海洋科学家们宣布发现一种生活在寒武纪海底的四角虫,他们的虫族生活记录被破解还原了。原来,这种虫虽然只有一天的寿命,但也整天为房子问题苦恼——注意,对他们来说,“整天”就意味着“终生”。他们自早晨出生,上学花掉一两小时之后,就开始焦灼地、孜孜不倦地挣钱。十点钟到十二点钟,他们租用岩礁缝隙住着,梦想有一天住到高雅昂贵的珊瑚礁的缝隙去。如果过了正午,还住在出租的石缝里,那么没有一个虫岳母肯把自己的闺女嫁给他。下午两点,总算买上一处珊瑚房!虽然地段不太好,距离一个水母群太近,距离海藻丛又太远,大批鹦鹉螺又总从那附近路过,然而,那毕竟是珊瑚礁的缝隙呀……他们仍住在廉价出租房里,把买到的房租出去,好偿还贷款,不过作为有着珊瑚产权的虫,心中总是充满自豪的。晚上八点半,借贷全部还清,终于可以搬进自己的房子里,住上三四个小时了!赶紧生几只小虫子出来。凌晨三点左右,含笑瞑目在属于自己的珊瑚缝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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