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雾之镜(40)

毅凡走之后的第二天,微婉对怡风这样说:“我决定找份工作,这样就可以养活自己,不用家里养我,我也就不用去巴黎了。”

怡风想也没想就回她:“你被认可的学历,大概是中学学历,可能连中学学历都不算哎。我不知道大陆认不认你的home school课程……”

微婉蔫了,恨恨地嘟囔:“可从来没人告诉过我,在中国是要考大学的。”

十八年以来她都是姐姐做什么,她就做什么。本来她觉得,只要努力地学习姐姐就不会错,可如今看来,这却是最大的错。如果在一开始的时候,你就选错了方向,那么即使你努力了,错的依旧还是错的,甚至会连希望也是错的。如果你因此而有了安逸轻松的错觉,那么这绝绝对对是更错的。哥哥的意思非常清楚,如果她不去巴黎,住在规定的地方,读规定的学校,那么就算她在这里饿死,家里也不会再为她出一分钱的。

“我就不懂你为什么不去巴黎念书呢?我下个月回纽约,这里还有什么人能让你留下?”

“毅凡啊。”

“那你跟他走啊。”

“那也……太麻烦他了吧。”

“虚伪至死啊你。”

易微婉一向不会对事情严肃认真地担心超过半个小时。

她在经过了最初的沮丧后,这事马上就转变成了不可思议的历险。“我要找工作”这五个字,让她新鲜得喜不自禁。据说人在被虐后或多或少都有快感。她的快感就是,十几年后自己终于换了一种模式生活,真是太刺激了。在指责了她以后,怡风也被她的热情所感染,开始专心地帮她思考可以做的工作。不学无术的易微婉小姐,除了还过得去的端正脸蛋和妖娆的身材之外,会做的便是打扮、购物、玩乐和社交。另外,她会讲英语、法语、意语,还有一些别的。

她没有深度,从不多想,却也因此而招人喜欢。她能在姐姐汪凌茜身边健康地长大,这意味着她对名流的怪脾气有着超高的忍耐力。她有跟各种名模影星打交道的经历,那些名模影星一半是姐姐的派对咖,一半是毅凡的前女友。她有个曾是传奇巨星的生母,她一生下,虽被剪断脐带,但是剪不断的是她与演艺圈的纽带。

怡风建议:“这么说,你是很适合去那些商业电影里演花瓶角色啊。”

“你想什么呢!”她咬扁齿间的吸管,“我适合做的是艺人助理!”

之后,她便开始催促怡风翻开手机通讯录,怡风能说得上话的,一概让她打过去问是否需要艺人助理。她自己是不敢打的,电话是汤毅凡暂借给她用的,她可不想在他手机里留下这些绝望的呼叫记录。

老天助她,也是怡风这个念戏剧文学的姑娘巧舌如簧,在M1nt打烊之前,怡风成功地将她推销了出去。对方是个半过气的男星,年近三十,几年前与一个半红不黑的女演员闪婚,后者没多久便将他吸空,随后将他一脚踹开,嫁了个洋鬼子。最近他拼命求上位,如今也颇有成效,拍了一部大热的电视剧,重新回到了公众的视野中。怡风从前跟他一起玩过几次,他虽然并不聪明,但演技很好,而且最重要的是人品佳。他这么爽快地一口答应给她,她有些喜出望外。

那晚她和怡风点的酒是“绝对惊奇”,Absolut Wonder,果然生活就这么惊奇!

怡风忍不住地警告她:“这个人哪,我听说他最近想乘胜追击,搞出绯闻攻势来宣传新剧,说不定他就瞧上了汪家的千金,我怕有诈。”

“怡风你也不是没见过他,胆小的很,他不敢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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