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雾之镜(36)

“说起来,那次我真的不知道你们离‘在一起’已经这么、这么近了。”怡风的拇指和食指比画出一段短得出奇的距离。

她懊悔:“早知道,就不该安排你和阿哲见面。可我也想不到,他做的是那个打算。”

毅凡的最后一站是上海闻名遐迩的理工科重点院校,她照例跟着去凑热闹。

其实汤毅凡也是拼死不出北上广的那类大都会的土著,出人意料的是,他甚至土著到坚持在国内读完大学后才出国深造。

他们的所有朋友都早早地踏出国门了,哥哥汪敬哲从剑桥带回了老古板的英国气质,每天早晨起来若不背诵几句莎翁,大抵就如同没有刷牙一般;怡风更是一心向往晦涩与高雅的字眼,又极爱纽约曼哈顿,于是怀着满腔热血去Tisch Art School修了戏剧文学;微婉自己身在巴黎,虽然直接原因要另说,但终究是“正确路线”的一部分;即便是姐姐汪凌茜这类以社交为终身事业的小姐,后来也例行公事地去英国利兹的那所名校读了艺术设计。尽管她拿了高雅且体面的文凭也并没有因此而去找一份高雅且体面的工作,但名媛修养这一点算是有了。所以与他们相比,毅凡的举动就显得分外怪异了。

但话得这么说,人家的高考成绩让他不但轻松迈进了帝都最牛的那所大学,而且还绰绰有余到让他可以随便地挑专业。汤爸爸没有反对——养老可能要去国外,但赚钱还是要在中国的。至于毅凡会不会像许多愤青所诅咒的那样,被中国教育坑了心智健全,老人家则完全不担心。

用老汤先生的话来说,只要他这儿子不去坑了别人的心智健全,他就谢天谢地了。

“不体验一把上铺下铺的兄弟情谊,没抱着吉他在女生宿舍楼底下唱过一回情歌,我觉得这人生就不完整。”

“……你都跟谁唱过情歌?”

林荫道上,汤贼见她自觉抓重点上了钩,乐得特二。

“问这个干什么?”

“不干什么。您爱跟谁唱跟谁唱,我管得着吗?”

溜达着,青年企业家优秀代表就到该去演讲的时间了:“找个地方坐着,别走丢了。”

优秀代表从来不准她去听他演讲,人家说一看到她的脸就紧张。

她进一步逼问,他说不管他表现得怎么样,从讲台上下来,他总会被她各种嘲讽贬斥。不幸的是,他说的是真的,她在模仿他肢体动作和语音语调上特别有一手,还老爱添油加醋。好歹生母是著名的女演员,她基因里头就带着演技。

“放心,我约了怡风,她这就该到了。”

微婉话音刚落,怡风就出现在了小水池的那一端,兴奋地朝她挥着小手。

怡风不是独自来的,她还带来了一个人。

如果用毅凡的原话来回忆那时的她,情景是这样的:

——您就那么呼扇儿呼扇儿地蹦过去了,还一路发出“哥呀哥呀”的声音。

——活像一只刚下完蛋的小母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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