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雾之镜(13)

派对在一家名叫“Le Rosebud”的酒吧里举行,位于巴黎14区,Montparnasse,这里经常汇集电影明星和大牌作家,萨特本人就曾光临过此地。在那之后的数十载光阴中,它分毫没有改变过,而且这里调出的血腥玛丽和曼哈顿简直是一绝。

和丹尼约会的话,你一定要熟悉这个地方。微婉还记得他们刚认识时,每晚都会在这附近游荡。他们走进一家酒吧,偷喝别人的饮料,然后飞速地逃窜,之后再去另一间酒吧。一整晚的疯玩,最后一站总是Le Rosebud。

在他们认识的第五十五天,同样的夜游,丹尼却提出要改变线路,第一站就到了这里。

那时才刚刚下午八点,夏令时让整个花都成为日不落天堂,此时酒吧里的人还不是太多。他和她坐在外面的吧台中聊天,一转眼便真正入了夜。

丹尼斜睨着玻璃杯中薄荷味的黄金泡泡:“这里马上就要人多起来了。”

“怎样呢?”微婉似笑非笑,啃咬着唇间的吸管。

“人多的地方我不喜欢。”他眨眨蓝眼睛,“你想不想换个地方?人少的……”他俯身靠近她,轻轻抽出她嘴里的管子,“我是说……没人的。”

那晚,他的酒是Sugar Bomb,她的酒是Cosmopolitan,但不管怎么说,他们都用某种方式尝到了对方的酒是什么滋味。

如果你想在Le Rosebud和男友约会,一定要有点探索精神。吧台后面大概五米的地方,转个弯,会柳暗花明地出现一条走廊。走进去,便是情侣座。那里空间不大,但也不会过分拥挤。

“这里还是公共场合,会有其他情侣过来的。”

“嗯。”丹尼点头,“那我们就更得抓紧时间了。”

后来微婉才知道,管理这间传奇酒吧的正是丹尼的叔叔。那天晚上他是早有预谋,大概他连“维修中,请勿进入”之类的牌子都准备好了。法国男人的吻让人无法拒绝,有人说女人总是相信第一个吻会告诉她们一切,微婉相信这是真理。

总之,在那晚之后,他们约会至今。

足足六个月了,真不容易。

在这里她要引用汤毅凡的话来评价这个了不起的时间。

那家伙的原话如下:

Vivien前男友俱乐部已经两桌又三缺一,这都六个月了,每次都刷下去三个,你说我这会长当得多遭人恨啊。

您到底,什么时候分啊?

她恨得牙痒痒,哪有他这种人,回回咒人分手。于是她喷他,非要我分手干吗?加上你不正好凑三桌嘛。

他一脸严肃,不行,那些是你的前男友们,我可不能掺和进去,这阶级界限必须得划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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