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累了些自信,二哥来北京闯荡。他并没有经历大部分北漂的艰辛,很快就在北京的音乐圈小有名气,二哥那时的装扮和现在判若两人,留着披肩发,穿着鲜艳的夹克,做的也是摇滚乐,几十年前的布鲁斯与美国的乡村音乐对他影响比较大。我猜想,他那时还未跳出模仿的樊笼,自然,他早已想到要把摇滚乐与中国的说唱艺术结合,但天时与人和尚未到来。二哥形成此种风格的处女作,是为一部电视剧写的歌,名叫《脸蛋儿》,不仅融入曲艺音乐,且节奏明快,朗朗上口,歌词也很轻松地按住了时代的脉动。
粉红脸蛋儿,美丽脸蛋儿,青春可人的脸蛋儿,姑娘长个漂亮的脸蛋儿就生活在这幸福的边缘儿,出来进去的人儿连成一大串儿,如果哪天能够傍大款儿,她不费力气就能挣大钱儿,人工脸蛋儿,数码脸蛋儿,真实虚幻的脸蛋儿,姑娘晃动靓丽的脸蛋儿,就充斥咱的电视画面儿,最重要的是经常露脸儿,尽管不是合格的演员儿,一不留神要成了明星大腕儿,就会被人追着要照片儿,如果没有一个漂亮脸蛋儿,你是否整天紧锁眉头叫苦连天儿,要知道那不是唯一的条件儿,幸福需要努力吃苦流汗儿,如果没有一个漂亮脸蛋儿,也不必整天紧锁眉头叫苦连天儿,只要手里攥着一个金刚钻儿,就会有美好的明天儿………
这首歌没有被那部电视剧采用,数年后却在网络上迅速蹿红。通过这首歌,二哥找到了东西文化、传统与现代的契合点。他能隐隐感觉到,属于他的一段风光岁月,就要来了……二哥组建了乐队,除他以外,是一水儿的80后。这支乐队的第一次公开演出,是在豪运酒吧举办的一次摇滚演唱会上。北京豪运酒吧,被称为“中国摇滚乐的基地”,上个世纪风行一时的摇滚乐队如唐朝、轮回,一些摇滚明星如崔健、张楚、何勇、窦唯,都曾在此掀起狂潮。
在美轮美奂的灯效下,光电交织,台下无数人把左臂扬起,做着爱的手形,随着歌者的呐喊在空气中击打着节拍,那种激荡人心的场面,是其他形式不可比拟的。并且,它象征着一种精神。在我看来,把舶来品玩出自己民族特色的人,同样值得钦佩。我以为,可称作“摇滚艺术家”的人,会有一段时间受到千万人疯狂地迷恋,但他只是繁华的过客,最终他会固执地走向寂寞,只期望激荡自己的心潮——如窦唯。
在后台,乐队各自为政,摆放着各种先进的电声乐器。歌手、乐手的装扮竭力凸显个性,或穿硬朗的夹克,也有的套件条纹背心,更甚者赤裸上身,露出自己发达的肌肉,有的往头上扣一顶草帽,甚至在靴子上装个能自转的齿轮儿,都想标新立异,却变得雷同。二哥看时间差不多了,叫大家换上表演服,当他们周身停当,则引来了所有人惊异的目光。他们每人一领长衫,高挽着袖口,肩头上却挎着贝斯、吉他。
二哥准备了一个小桌儿,前边儿写着乐队的名字,桌面上放着茶壶、茶碗,扇子、手绢,旁边立着一架用交叉的细竹支撑起来的扁鼓,后台的演员议论纷纷,我从没见过这么唱摇滚的。其实,二哥自己心里也在咚咚打鼓,他之前对乐队的其他成员说:“咱们试这一把,不成就散伙!”台下有很多不满二十岁的年轻人,在酒吧里的习惯,台上的乐队若遭到观众的普遍不满,是允许喝倒彩、向台上扔东西,甚至把演员轰下台去的,二哥暗想道:“真要到那一刻,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