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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那么睡着了,在他的床上,在他的臂弯里。几分钟后卢碧的一个朋友走了进来,看见卢碧在托比的怀中,她抱歉地退了出去。一个小时后托比的手臂已经麻木 了,但他一动不动。他大概睡了一个小时,6点钟太阳出来的时候他醒了过来。他盯着卢碧看了一个小时直到她醒过来。她跌跌撞撞地回到自己的卧室一直睡到中午。

这整个经历再也没被提起过,托比怀疑,主要是因为对卢碧来说这没有任何意义。但托比还是秘密地希望这段虽然贞洁却很亲密的插曲能成为某种变化的基础。可是事情并不如他所愿。如果说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情况自那以后越发糟糕,因为就是在那时卢碧认识了保尔·福克斯。

托比憎恶保尔·福克斯。

他憎恶他因为他的发型很傻。

他憎恶他因为他富有而成功。

他憎恶他因为他用他那愚蠢的仿伦敦街道腔管每个人叫“伙计”,虽然托比知道他是从贵族学校出来的( 心照不宣 )。

他憎恶他因为他来的时候总是大喊,“噢上帝啊噢耶稣啊噢他妈的”,每次都是完全一样的顺序,完全一样的声调。

他憎恶他因为有次他偶然听到他管他叫李戈斯比先生①。

他憎恶他因为他对他女朋友不忠,尽管托比从没见过他女朋友。

但托比憎恶他的主要原因是过去五年来他成功地让卢碧跟他至少一周睡一次觉。

所有其他的男人对托比来说都无足轻重。他们来来去去,很快就被遗忘了。但保尔·福克斯却像一个可怕的记忆一样萦绕不去,用他对卢碧施加的无法解释的魔力奚落着托比。托比觉得再不可能有比这更糟的事了。

但现在更糟的事发生了。

卢碧跟康恩睡觉了。

对托比来说,这意味着卢碧的标准又一次急剧下降,因此他对卢碧的看法又有了山崩地裂的转变。是时候让她走了。更重要的是,是时候停止对卢碧的爱情了。他只是希望有人能告诉他怎么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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